据悉,商务部正在酝酿对成品油批发环节的准入门槛做出适当的调整,以回应自2005年6月以来,来自民营油企甚至是国有石油公司的激烈反应。降低门槛据了解,商务部商改司已于4月初推出了一份新的征求意见稿供小范围讨论,并从4月12日开始,先后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称“中石化”)、各大民营生产批发企业及各省市的商务厅(局),连续在北京召开过多次内部会议。“按照去年6月2日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原意见稿”)中的第四条规定要
取得成品油批发资格,必须要‘在中国境内从事两年以上成品油零售业务,并拥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的标准。连我们的重庆分公司都不达标。因为重庆是中石油的‘地盘’。所以,我们重庆分公司的加油站现在还都没有30家。”中石化销售公司的一位负责人27日晚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原意见稿”所带来的冲击与意见,与原先业界预计的仅冲击民营企业不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也牵连其中。所以,这份意见稿推出将近一年仍未获通过。所以,新的征求意见稿将进入成品油批发环节的最低门槛进行了降低。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新的意见稿将“原意见稿”中的要求“拥有30座以上的加油站”下降到“10座以上”。但与此同时,新的意见稿中将油库容积和注册资金则由4000立方米和1000万元分别提高到1万立方米和3000万元。“实质上是降低了门槛。”北京异构石油工程咨询公司副总经理陈薇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因为一个普通的成品油批发企业,要建有自有运输专线、油库和加油站,1000万的注册资金一般是不够的。而1万立方米的油库容积只是行业的平均水平。所以实质上这两条标准并没有提高。只是法规更加合理化。”今年的12月份,国内的成品油批发市场将对外资开放。但对于新进入者而言,隐性的门槛仍在,因为要在指定的时间里新建起10家加油站也是相对困难的。加油站建设的布点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划。整合市场截至去年2月,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地区已经完成了加油站布点规划。现在能符合新的布点规划的地方并不多,商务部要求各地执行适当控制的偏紧政策。据国家发改委的数据表明,在2002年,全国2473家石油批发企业中,除了中石油、中石化所属的企业外,民营性质的批发企业约300家左右。而此后,除了两大集团外,基本上不再新设批发企业和新建加油站。而以前建的加油站必须和两大集团联营、合资等才能取得生存权。同时,这两大集团外的零售和批发基本上都不是混业经营。但我国国内成品油经营企业无论是批发业务量还是零售量,都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而在石油领域,没有规模就意味着没有效益。商务部原副部长张志刚指出,与零售环节一样,在批发环节,我国的行业集中度同样少得可怜。在2002年,我国的单个批发企业年销售量只有4.8万吨;而当年日本国内的批发企业平均每家的销售量为2182万吨,在2004年年底国内成品油零售经营开放后,由于预计到今年底国内成品油批发市场开放时,国外大石油公司将会租用、购买国内油库从事批发业务。各种资本迅速跑马圈地:所谓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纷纷抢建、扩建油库。商务部的统计是目前国内总库容量已经供大于需。所以,商务部商改司司长邸建凯就曾指出,“要在原有成品油批发企业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批发企业结构调整。压缩批发企业总量。”同样,行业整合与巨头竞争,将会是开放后的中国石油市场的一个常态。目前已确定的有外资公司股权的1820座加油站中,埃克森美孚与中石化在福建经营600座,壳牌与中石化在江苏经营500座,BP与中石油在广东经营500座。所以可以新介入的外国石油公司也不会太多。[][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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