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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贷款4900万等12项罪名 毛玉萍获刑32个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 06:1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周正毅之妻、上海地产前总经理毛玉萍诈骗银行信用状案,昨天在香港宣判。毛玉萍12项罪名成立被判入狱32个月,一半跟她上一宗案的刑期同期执行。

  43岁的毛玉萍昨天下午等候判刑时,表现轻松,并不时向坐在旁听席上的儿子和十多名男女亲友望去。但案件宣判后毛表情木讷地返回羁留室,随后回女子监狱继续服刑。

  控方指控毛玉萍在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期间,以宏凯集团董事兼股东身份,串谋香港南海企业老板朱兰庭,向银行提供虚假文件骗贷4900万元。

  毛玉萍日前承认诈骗银行贷款4900万元,辩方求情强调毛玉萍身家丰厚,犯案只是为帮朋友还赌债1500万元。法官认为此说法不可信,并认为判刑没有因此受到影响。

  法官指出案情严重,但由于毛玉萍认罪态度比较好等多方原因,故只判她12项罪名共判入狱32个月,其中16个月与她之前因串谋诈骗、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入狱三年半的刑罚,同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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