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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十大商业贿赂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 07:19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叶静 实习生 周晓玲 通讯员 胡燕妮) 为了对商业贿赂的不法分子以震慑,昨日广东省工商局通报了2004年以来广东省工商系统查处的十大商业贿赂案。

  1 贿赂销售 进口光电开关案

  涉案方:广州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案情:2005年9月19日,广州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销售进口静电消除器、静电控制器等产品,合计销售金额350280元含税,给予昆山某自动化电气有限公司回扣共8982元,销售成本230730元含税,利润100053元。

  处罚:处罚款100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100053元。

  2 贿赂销售 音响器材案

  涉案方:广州市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案情:2005年1月至12月间,广州市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从事音响器材的经营活动中通过填写“支付证明单”用现金支付中山某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某音响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业务员回扣款86541元,取得经营额976191元,从中获利126905元。

  处罚:罚款73095元和没收违法所得126905元。

  3 贿赂销售

卫浴洁具案

  涉案方:广州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案情:2005年1月至2006年2月间,广州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当事人为增加卫浴洁具、水暖器材、五金等产品的销售量,账外暗中通过“资金使用申请单”用现金支付客户费用101099.74元,取得经营额2169267.67元,从中获利173541元。

  处罚:罚款106459元和没收违法所得173541元。

  4 贿赂销售 深海鱼油胶囊案

  涉案方: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案情: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给付旅行社导游提成和佣金。从2005年11月1日至2005年11月6日,当事人向旅行社带来的游客共销售鱼油产品人民币245000元,向20家旅行社支付“停车费”人民币15000元,“人头费”人民币19374元,“提成”人民币57120元;在此期间,当事人赠送给游客的鱼油产品成本为人民币16060元,扣除已缴纳的税金人民币8231.46元,当事人从中获得违法所得80214.54元。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0214.54元和罚款10万元。

  5 贿赂销售 葡萄酒案

  涉案方:深圳某酒业有限公司

  案情:2005年8月16日,河源市源城区中山路某经销批发商场销售450件(6支/件)“金色

长城葡园干红”到河源市源城区某经销批发商场,由该经销批发商场按照当事人规定的价格,每销售一支葡萄酒可以获得1元的回扣,至被查处时止,当事人共付给批发部回扣35件“金色长城葡园干红”葡萄酒,并获违法所得2500元。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和罚款10000元。

  6 贿赂销售 板材案

  涉案方:南海某家具板材有限公司

  案情:从2004年3月开始,佛山市南海某家具板材有限公司以“返利”的名义对向其购买板材的客户支付回扣。至2005年6月30日被查获止,当事人共9次以此方式与佛山的4个客户进行交易,共销售板材67802张,支付给客户返利金合计10413.4元,共获取销售收入1411476.2元,获取利润8700.88元。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700.88元和罚款10000元。

  7 贿赂销售 啤酒案

  涉案方:佛山市某贸易商行

  案情:从2005年8月开始,佛山市禅城区某贸易商行以给付现金方式向酒楼、餐厅服务员回收××啤酒瓶盖,鼓励其向顾客销售XX啤酒。至2005年10月31日,当事人向酒楼、餐厅服务员回收瓶盖4358个,支付服务员瓶盖回收款4773.2元。当事人销售的××啤酒进销差价为2.99元/瓶。办案单位认定当事人通过回收瓶盖方式销售啤酒4358瓶,进销差价共计违法所得13030.42元。

  处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3030.48元和罚款60000元。

  8 贿赂销售 葡萄糖案

  涉案方:广东某药业有限公司

  案情:广东某药业有限公司在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间向阳江市某医院、阳江市某学校附属医院、肇庆市某医院推销葡萄糖、力尔凡注射液时,账外暗中支付“赞助费”5万元。期间,当事人利用上述手段销售药品1379053.64元,获利20000元。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和罚款180000元。

  9 贿赂提供 货运服务案

  涉案方:佛山赵某

  案情:2005年1月初,佛山市的赵某在未领取《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开业经营快运业务。当赵某在承接托运业务时,给予业务量大或有可能发展成长期业务关系的客户的具体托运经办人以运费20%~30%不等的“提成”。根据货物验收卡统计,赵某在2005年1月27日至2005年4月27日期间,对67宗业务给予客户托运经办人累计3965元“提成”,共获30418元经营额,获利2050元。

  处罚: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2050元及罚款12000元。

  10 贿赂销售

摩托车

  涉案方:汕头市某摩托车行

  案情:汕头市澄海区某摩托车行从2004年1月至2004年9月21日止,采用暗中以实物或现金贿赂介绍人的手段售出“江苏某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女装125C摩托车等5个牌子7种款式的摩托车共76辆,获售货款526750元,支付给介绍人现金和实物折价共38500元。

  处罚:罚款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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