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4月27日讯(记者 刘研波 通讯员 赵瑞福 王冰)4月13日市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后,全市工商系统迅速行动,调研治理重点,受理投诉举报,排查案件线索,查办大要案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截止到目前,共接到商业贿赂举报27件,立案调查23件。对经调查属实的三起商业贿赂案件依法做出了处理。分别是:
济南某公司凭借与医院的特殊关系,从上海、西北等四家公司购进360000元的医疗
器械销售给某医院,并以宣传费、赞助费、会务费的形式收受上述四家公司16000元。济南某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1600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上海某公司济南分公司为销售水泵并与客户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给予济南某学院2000元现金,随后向该学院销售水泵一台,获利2262元。上海某公司济南分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2262元,并处罚款10000元。
山东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为促进手机销售,向省内手机零售店的手机促销人员支付现金31790元,作为其销售该公司手机的“奖励”。山东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261103.46元,并处罚款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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