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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18:13 人民银行网站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本次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发挥经济手段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利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利率的监测、分析和管理,确保此次利率调整顺利实施。

  附表:

  人民币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贷款

  

  

  其中:6个月

  5.22

  5.40

  1 年

  5.58

  5.85

  1-3年(含)

  5.76

  6.03

  3-5年(含)

  5.85

  6.12

  5年以上

  6.12

  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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