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决定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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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15:32 发改委网站 | |||||||||
国务院常务会决定批准 滨海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决定批准滨海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会议指出,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对于提升京津冀乃至环渤海地区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天津滨海新区经过十多年的开发与建设,已经具备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基础。要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努力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为我国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的国际航运中心和现代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会议强调,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兼顾,把调整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放在重要位置,节约和合理用地,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二)坚持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区域服务能力。(三)突出发展特色。以改革促进开发开放,选择体现自身特点的建设模式。(四)推进管理创新。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会议研究了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政策措施,批准滨海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会议强调,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有关方面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筹划,通力协作,扎扎实实做好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各项工作。(根据新华社通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