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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原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崔绍先日前因涉嫌贷款诈骗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一年前,崔绍先向公安机关自首,由此牵出其身陷其中的一团伙涉嫌诈骗银行巨额贷款2.55亿元的大案。
同堂受审的还有同案嫌疑人张玉明、田其伟、李振海,四人被指控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张玉明、田其伟还被指控合同诈骗。
据《广州日报》报道,2003年,张玉明向某银行贷款,希望崔掌管的机场公司给担保,崔绍先在合同上盖了章。后来张玉明干脆私刻了深圳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章,进行贷款诈骗。
2003年7月11日,被告人李振海假冒机场公司财务人员与银行签订了金额为3亿元的基本授信合同,之后,李振海与银行签订了金额分别为2亿元和0.25亿元的借款合同,并在合同及所有贷款资料上加盖其伪造的机场公司公章。
2.25亿元的贷款贷出后,全部被张玉明转到其控制的公司并非法占有。
2004年8月27日,张玉明、崔绍先再次盗用机场公司的名义,以张玉明个人和西北亚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亚奥公司)作担保,由崔绍先以机场公司的名义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流花支行签订了3000万元的借款合同。
同日,被告人李振海将骗取的3000万元贷款中的2932万元转到了西北亚奥公司,并将该款项用于归还西北亚奥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的贷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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