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远琼 通讯员卢健) 记者近日获悉,今年1月至3月,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77件77人,占同期该市所有贿赂案件的88.5%。
据介绍,在检察机关查处的77件商业贿赂案中,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29件29人,土地出让领域的案件10件10人,政府采购领域的案件4件4人,医药购销领域的案件1件1人,产权交易领域的案件1件1人,教育等其他领域的案件32件32人。
据广州市检察院有关部门分析,这77件商业贿赂案有六大特点:一是大要案多。查处的77件77人中,5万元以上的大案有75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7人,占所查处人数的22%;二是群体性犯罪突出。这在发生于工程建设和医药购销等领域,通过“回扣”形式收受贿赂的案件中表现最为突出,窝案串案达45件45人,占该类案件的58.4%;三是商业贿赂主要集中于权力集中部门和垄断经营行业。因为这些单位与一般市场主体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资源,容易成为以不正当竞争方式获取利益的行贿人的追逐对象;四是索予“回扣”是商业贿赂犯罪的常用方式,多以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考察费等名义给付;五是犯罪行为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作案时间长、次数多、单次数额小但累计金额大;六是商业贿赂目标明确,主要针对身居领导岗位,掌握审批权、决定权的实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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