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员表示要警惕外资进入房地产业的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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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12:4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实习记者 魏学珍 本报讯 央行研究局金融风险处处长李德昨天在住房金融体系国际研讨会上表示,因为国家对外资进入国内房地产业没有限制,现在只能监察还未能进行有效监管,必须警惕大量外资流进流出而产生的金融风险。
李德表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的政策措施:加强和完善宏观经济调控;完善房地产金融的法律框架;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完善预警制度;加强商业银行对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防止假按揭;加强对跨境外汇资金流动的管理和外汇资金的统计;建立和完善住宅融资保险和担保制度。 从2005年统计数据来看,虽然实际到位的外资量仅占全国房地产开发总量的1.2%左右,但这些资金主要流向了沿海和热点城市,对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李德分析认为,有必要加强对跨境外汇资金流动的管理,加强外汇资金的统计,以及转手房产资金流动方面的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李德在分析房地产风险原因时还指出,开发商融资渠道单一,主要来自银行贷款,在开发商不良信誉和负债率很高的情况之下,金融风险机构风险加大。而同时,房地产开发过度向一些地区集中容易引起房地产泡沫。据统计,2005年,东部11个省市就集中了76.2%的投资资金,而中、西部地区分别占13.6%和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