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黄莲蓉异议案水落石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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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22:13 财富时报 | |||||||||
本报记者 苏丹 4月20日,国家商标总局对双黄莲蓉异议案的结案裁定:因被异议人(荣华公司)放弃“双黄(白)莲蓉及图”商标的注册申请,故该案结案,裁定上述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至此,历时一年多,由香港荣华申请注册“双黄莲蓉”引发国内月饼行业的大型维权
使用“双黄莲蓉”将不构成侵权 广东省商业联合会法律部高健介绍说,2005年1月18日,省商业联合会收到广州新荔枝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维权申请,该会得到消息后,马上启动维权紧急处理机制,于2005年2月28日召开了应对座谈会,并立即成立该案“维权工作小组”。 高健告诉记者,2005年3月18日,广东省商业联合会、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和广东省烹饪协会代表数十家月饼企业对香港荣华申请注册并获初审公告的“双黄(白)莲蓉及图”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2006年4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出关于“双黄莲蓉”商标异议的结案通知,裁定“香港荣华公司申请的“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不予核准注册。今后各企业在生产和销售月饼等食品过程中,仍可继续使用“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并不会构成侵权。 商标抢注存在多种原因 吃过月饼的朋友几乎都知道“双黄莲蓉”,尤其在我国南方地区,采用双黄莲蓉作馅料的食品更是不胜枚举、广受欢迎。而这种情况下,香港荣华饼家申请注册“双黄莲蓉”商标,一旦被核准注册,就意味着今后若有人未经荣华许可即在该类商品上使用“双黄莲蓉”商标的,均属于侵权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已有250多个商标被澳大利亚厂商抢注,200多个商标被日本厂商抢注,50多个商标被印度厂商抢注,还有欧盟、拉美以及东南亚一些厂商也在抢注我国知名商标,其中众所周知的曾有“同仁堂”、“全聚德”等中华老字号。 北京金平律师事务所的李正清律师说:“走国际化品牌路线的企业,一定要早有准备,熟悉国际上的商标法体制,以免吃亏。”他认为,企业对商标作用的认识存在两个误区,表现为两个极端。一种是认为商标没作用,只看到有形资产,不重视商标这种无形资产。另一种是认为商标特别重要,有利可图,一些商标贩子便通过低价抢先注册,然后高价转让,从中获取暴利,进行恶意抢注。 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是根本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曹春芬律师告诉记者,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采取形式审查制,只要申请注册的商标从形式上看不明显违反商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可以初审公告。公告期间任何人均可提商标异议。这实际上把更多的审查权利给了相关公众。 曹律师说:“如果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从一开始就没有人知道,三个月的公告期一过,该商标就会被核准注册,之后所有的厂家会面临尴尬、被动境地。” 广州新荔枝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陈小姐也说:“我们一直很注重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并指定了商标注册事务所作为合作单位,他们一看到双黄莲蓉的商标公告就通知了我们。”一个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牵动了全行业,也很快形成了由50多家企业组成的行业维权阵容。 这次维权行动可谓是大功告成了,然而是否会有下一个“双黄莲蓉”出现呢?曹律师建议,保护知识产权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整合集团公司与分公司、特许加盟店、供应商等的商标使用规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常年商标监测和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申请相关类别进行注册,以达到多方位注册、有力保护公司品牌的目的;在时机成熟时可以委托专业代理机构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