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五类央企法律纠纷明显增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9:52 法制日报

  重大资产损失及经营决策无法律顾问意见将被追究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 记者 辛红

  三年来,央企报送国资委调处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中涉外、金融债权债务、劳资、知识产权,以及涉及企业改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案件明显增加。这是记者今天从国资委获
悉的。

  统计显示,三年来,国资委共收到重大法律纠纷案件221件,涉及央企110多家,直接涉案标的额达269亿元,间接涉案金额超过500亿元。其中,2004年国资委共受理央企重大法律纠纷案件81件,直接涉案金额114亿元,2005年是75件,直接涉案金额70多亿元,无论是涉案数量和涉案金额,均呈下降趋势。

  但具体而言,涉外案件、金融债权债务诉讼、企业劳资纠纷、企业

知识产权纠纷,以及涉及企业改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案件明显增加,急需企业高度重视。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案件的发生有企业自身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有的企业经营者对法律决策中的法律风险疏于防范,有的甚至为一己私利放任风险,滥用决策权,造成资产损失或者形成大量潜在资产风险,有的法律审核把关不严,还有的资产管理链条长。

  立法规定不明确、行政干预,以及

政策法规不配套也是企业无端受损的外部主要原因。

  继去年发布《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之后,国资委正研究制定重大资产损失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今后,没有经过法律审核造成损失的,可能要追究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