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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派克笔商标侵权案当庭调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9:48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 冯刚 记者 李松 见习记者 黄洁

    上海派克笔有限公司诉北京市利华诚信商业大厦、北京中铁联合营销有限公司购物中心侵犯“PARKER”(派克)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合议庭的主持下,两起案件的双方分别达成了和解协议。

  原告上海派克笔有限公司称,经原告取证查明,二被告销售了侵犯"派克"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且经原告向二被告发函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之后,二被告仍未见改正。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经合议庭调解,被告北京市利华诚信商业大厦承诺不再销售涉案侵权商品,并给付原告上海派克笔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一万元。随后,原告与另一案件的被告北京中铁联合营销有限公司购物中心也达成了相同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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