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高度关注房地产与房地产金融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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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9:32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 记者章永哲 宋焱报道 住房金融体系国际研讨会今天在北京举行。作为2006-2008财年中国与世界银行合作研究项目“中国住房金融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办,世界银行、美国宾州大学沃顿商学院协办。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世界银行、美国宾州大学沃顿商学院、中国相关部门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吴晓灵在致辞时强调,必须高度关注房地产与房地产金融问题。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连接着商品、服务和要素市场,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和影响力十分明显。20世纪80年代以后房地产市场的剧烈波动已经引起各国政府和中央银行的高度关注。中国经济目前处于转轨和转型阶段,城市化进程的持续和住房商品化的进程必将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因而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同时,住房条件、居住环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生活质量,因而,政府的住房政策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政策关系到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之一。 吴晓灵指出,房地产金融的健康稳定对金融系统的健康稳定至关重要。房地产业的发展关系国计民生,但它的生产周期长,资金需求密集,资金供需存在时间差。解决这个时间差,就需要金融支持。在欧美国家,除房屋的建设本身外,其他相关领域大多属于金融服务业。在中国,房地产金融在金融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高。2005年底,房地产贷款达到3.07万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14.84%,与GDP的比率为16.7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1.84万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的8.9%,与GDP的比率为10.0%。同时,由于房价与消费者价格关系密切,近年来,房地产金融调控措施一直是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日本和香港的房地产泡沫的教训,房地产泡沫对经济金融与民众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尤其是泡沫破灭后的负面影响,令各经济体和中央银行不得不提高警惕,密切关注。 吴晓灵强调,中央银行必须加快住房金融体系研究,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经过20多年的探索,我国已经确立了一个市场化的、基本适应我国国情的住房制度,同时也初步形成了以银行信贷为主的住房金融体系。但这个体系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今后,研究住房金融体系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建立产品体系。要细分市场,有服务于不同目的和人群的产品。二是形成多层次的、多方位的市场体系。住房金融市场不仅要有间接金融的信贷市场,也应有直接融资的工具,不仅要有直接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级市场,也要有分担一级市场风险的二级市场,来解决住房贷款资金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问题。同时,住房金融的发展也要依存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展。三是发展组织体系。除了直接向客户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外,住房金融市场还应包括与住房建设、交易、消费等有关机构的参与,比如房产评估机构、贷款保险(担保)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形成市场风险和收益对称、分担机制等。 吴晓灵希望,通过与世界银行开展合作,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建立、健全中国住房金融体系。学习和理解别国的经验不仅要关注其成功的经验和作法,更要汲取他们失败的教训,分析其成因,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在设计我国住房金融体系和发展战略时,要立足于国情,充分考虑我国的社会、经济和金融环境,要遵循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既要制定整体规划和战略,有长远发展目标,也要符合、顺应房地产市场阶段性发展的要求,避免脱离实际,盲目冒进。同时,要把研究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研究制度和战略时,我们不仅要规划好蓝图,设计好框架,更要明确阶段性的任务和目标,要切合实际,符合市场发展需要。目前应考虑以产品创新为突破口,推动市场发展。 据了解,以住房分配货币化、供给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在20世纪90年代初启动,1998年全面展开。住房金融随之获得迅猛发展,同时也显现出一些不适应住房市场发展的问题。从2004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就着手住房金融体系与战略方面的研究,以期借鉴国际经验,促进中国住房金融的全面、健康发展。此次研讨会主要对住房金融体系建设的条件及其政策支持、住房金融的风险评估与防范、如何对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提供金融支持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本次研讨活动将有助于我国有关部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理清思路,研究、拟定未来住房金融发展的整体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