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当心莫搞“体外循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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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9:20 每日经济新闻 | |||||||||
市房地局人士称,发现房产中介机构违规经营将予以处罚 杨羚强 每日经济新闻[2006-04-26] 拥有10多家上海门店的合富辉煌,在上海市房地局登记备案的门店数量为0;自称拥有16家门店的立超房屋,只有10家门店在房地局备案。记者近日对上海房地局网站相关资料统计发现,目前在房地部门备案的中介公司为5600家。而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1月曾公
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开设新的分店,必须到所在地房地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否则要受到相应处罚。 上海市房地局有关权籍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确有部分房屋中介公司违规操作,在没有经过房地部门登记备案的情况下在外开设分店。 既然如此,为何仍有相当数量的中介公司冒着被处罚的风险,而不去房地部门登记? 合富辉煌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公司正在办理注册地址变更手续,所以来不及登记备案。 “备案手续太复杂,且要提供店铺租赁证明,但不少店铺业主因各种原因不愿出具证明,所以我们的一些中介分店就没备案。”某知名大中介公司行政部主管张先生如是解释。 信义中国总部总经理助理邓娟指出:“真正诱因是各家中介公司的持证经纪人数量不够。”按建设部有关规定,一家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中介门店,至少应当拥有5名以上持有房产经纪人证书的经纪人,但目前上海持有经纪人证书的经纪人只有1万多人。上海市房地局法规处工作人员叶文彬强调,一经发现房产中介机构违规经营,市房地局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