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挂牌督办首批十大商业贿赂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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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1:0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赵杰 发自北京 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确定对10件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大案和涉及厅级以上干部的要案作为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挂牌督办的第一批案件。 昨天,在沈阳的全国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有负责人透露,最高检将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系教授胡星斗认为,这种挂牌督办大案要案的做法,一方面可以起到警示的作用,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带动各相关单位配合,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系统。 最高检要求,对有重大影响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除了上级检察院将挂牌督办,承办单位还要落实办案责任制,确保挂牌督办案件得到有力查处。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也正在充实办案力量,对目前已掌握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线索抓紧进行全面清理,力争迅速突破一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上述负责人表示,要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实战功能,对于涉及多个地区或单位的重大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上级检察院要统一组织指挥查办;对于下级检察院自行查办有困难的案件,上级检察院要采取督办、参办、提办、交办、指定异地办理等方式,帮助排除干扰阻力,确保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在胡星斗看来,上级检察院和下级检察院之间的这种“分工”,特别是明确前者采取的这些方式,“可以摆脱一些利益集团特别是地方势力的干扰,更好地独立于地方社会之外,便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顺利展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强调,检察机关参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其中一项主要任务是依法严肃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办案重点就是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索取和收受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各级检察机关必须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着力做好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