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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弃物处置遇尴尬 企业不花钱环保执法无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0:55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高初建 北京报道

  尽管我国用于堆放储存危险废弃物的土地已超过100万亩,但北京金隅集团红树林环保公司开发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一条危险废弃物无害化生产处理线自去年投入运行以来,却面临着“吃不饱”的尴尬。

  危险废弃物是指在生产制造企业等单位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人体健康、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固体、液体等废物。其中,尤以城市工业危险废弃物造成的危害最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国2003年产生的工业废弃物为10亿吨,其中危险废弃物为1170万吨。

  从上个世纪末开始,我国即着手组织科研攻关,试图寻找到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的新途径,并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地推出了一些示范项目。北京金隅集团红树林环保公司从1999年进行危险废弃物焚烧处置实验,先后投资3亿元,开发出了利用水泥回转窑进行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的技术工艺,填补了国内一项技术空白。经北京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机构等多家权威机构的监测证实,该工艺处置的排放物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然而,尽管北京的这条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生产线已被国家列为重点支持的“双高一优”项目,但该生产线自2005年投入运行以来却面临着“吃不饱”的尴尬。据介绍,这条生产线的设计能力为年处理危险废弃物13万吨左右,而去年实际处置量为0.5万吨,今年预计处置量为2.5万吨。即使按今年的预计处置量算,也仅占北京每年危险废弃物产生量的一成多。

  为何会出现这种尴尬呢?记者调查了解到,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现有的环保法规不配套。有关部门规定,企业对危险废弃物可以“自行”处置,而没有强制要求集中处置。同时,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体系也未建立。第二,环保执法的标准不够严格,对于那些未经处置的危险废弃物的排放,或“自行”处置过程出现的二次污染的处罚不够严厉,甚至没有处罚依据。第三,企业环保意识薄弱。据了解,北京市目前能够主动对危险废弃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是诺基亚、摩托罗拉等外资企业和一些合资企业,国内企业包括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对此都缺乏热情。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集中无害化处理需要危险废弃物产生单位付费,而一些企业认为,废品应该卖钱,怎能让我们付费呢?

  环保专家介绍,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企业为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而付费已成惯例。由于分散处置或“自行”处置成本较高,二次污染处罚力度大,越来越多的企业甘愿花钱找人帮助处置危险废弃物。看来,从“政府补贴”过渡到企业全部承担,是我国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可供借鉴的一个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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