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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支付系统昨日运行目前可办理五种业务 收费标准将逐步下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05:46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4月24日讯(记者 王颖军)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筹备已久的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今天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已经开通五种业务,今后还将陆续开通七种业务。与市民密切相关的缴房贷、水电煤气费等需要先签三方协议,目前尚未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记者今天在我市商业银行网点看到,由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发的《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简介》已经摆放在柜台上,以方便市民了解这一新业务。

  自今日起,我省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五种业务:普通贷记业务、定期贷记业务、普通借记业务、定期借记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今后还将陆续开通七种业务:实时贷记业务、实时借记业务、通存通兑业务、支票圈存业务、支票截留业务、清算组织发起的代收付业务、国库相关业务。

  济南市商业银行会计财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天已有数名客户通过这一系统办理了个人汇款等业务,小额支付系统作为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可以为市民带来许多便利。比如定期贷记和定期借记业务功能,可以向社会提供包括跨行代收、代付在内的支付服务。缴费人可以选择任何一个银行账户进行多种缴费,收费单位也可以选择任何一家银行作为主办银行,委托其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跨行收取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还可以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放工资、

养老金
社会保险
费等,解决了以往必须在多家银行分别开户才能办理跨行代收、代付业务的难题,而且实现了缴费、收费的自动化处理。

  据了解,由于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收费或缴费业务的前提是签订三方协议,市民要享受到这些便利还需时日。按规定,公用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需要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定期收费业务的,须先向当地

人民银行申请收费单位代码,再与付款人、付款人开户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企事业单位、个人(缴费人)需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定期缴费业务的,应与其开户银行、收费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向收费单位提供一个银行结算账户账号。

  那么小额支付系统怎样收费呢?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结算处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收费原则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满足维持系统运行的基本支出需要,体现低成本、大业务量的服务宗旨。人民银行目前尚未针对这一新系统出台收费标准,各家商业银行将延续人民银行以前制定的跨行业务收费标准。今后,人民银行将随着这一新系统的不断成熟、成本的降低逐步下调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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