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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思危:混业经营应是金融改革最终目标之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03:08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俞燕 发自北京

  “从长远趋势来看,混业经营要逐步积极、慎重地推进,这应是我国金融改革的最终目标之一。”在近日一公开场合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如是表示。

  成思危认为,混业经营才能够提高金融机构的自身效率,更有效地防范风险,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随着经济改革的推进以及经济全球化挑战加剧,保险业也面临着与其他金融业进行融合的问题。他指出,虽然目前我国仍是分业经营模式,但从长远趋势来看,“混业经营应是我国金融改革的最终目标之一”。

  随着金融机构之间不断地融合和交叉,综合经营态势也日趋明显,综合经营成为金融界高层频频提到的热点词汇。而在国家“十一五规划”和央行发布的“2005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分别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

  在同一场合上,来自保险业和

证券业的高层都分别对混业经营给予了回应。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在“十一五”期间,保险业将稳步参与金融综合经营,与银行业、证券业的合作将逐步从产品、服务等浅层次的合作向机构、股权等深层次的合作发展,实现综合经营条件下的客户和信息资源共享,使不同金融业务领域的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中国人寿集团副总经理兼中人寿

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缪建民认为,目前投资者机构化和服务对象大众化趋势也对混业或综合经营提出了需求。“不过综合经营是手段而非目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综合经营可以获得分享其他行业的超额利润,而保险资产管理正是保险业实现综合经营的有效途径。”

  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聂庆平则认为,混业经营只是相对金融服务提供者而言,目前分业监管的格局下仍可实行混业经营。不过,聂庆平同时指出,国内对于金融混业经营,大多理解为业务的交叉经营,“这是对混业经营或者综合经营的一种简单化理解或误解”。他认为,混业经营有几个重要前提,其一是要有分业经营的产品,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要根据保险市场、证券市场和银行市场不同的差别,设计能够适应混业经营需要的产品。“如果不在金融产品的风险设计和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经营的话,由于分业监管制度对其有不同的要求,就会产生监管套利问题,从而形成金融风险。”此外,聂庆平认为,混业经营必须实现货币市场、

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的有机连接,而不是分割的市场。

  不过,很多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目前国内外部环境尚不完善,综合经营还面临很大的制度风险和缺陷。“如何积极慎重地探索混业经营,我想可能是今后值得我们注意的一个问题。”成思危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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