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来沉与浮--中国在IMF的份额位次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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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 14:02 财经时报 |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是联合国专属机构之一,成立于1945年,现有成员国183个。成员国的主要权利是根据份额的多少享有不同数量的特别提款权。 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创立于1969年,是当成员国在国际收支发生困难时可以动用自己的份额,并且可以从基金组织借用相当于份额一定倍数的资金。份额的多少,还决定了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的投票权和相应的义务。
1945年12月27日,包括中国在内的29个国家签署协议,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苏联未加入的情况下,位列“二战”四大战胜国之一的中国,其份额排位仅次于美国和英国,名列第三。 但在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占据着中国在IMF合法席位的台湾当局经济实力不足,其的份额由第3位一直降到了第16位。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合法席位,并在当年两次增资,在基金组织中的排名从16位上升到第8位,同时在基金组织内获得了单独选区的地位,从而有权选举自己的执行董事(目前IMF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其中8名由美、英、法、德、日、俄、中、沙特阿拉伯指派,其余16名由其他成员分别组成16个选区选举产生)。 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沙特特别增资和独联体国家加入基金组织,中国在基金组织的份额逐渐退居第11位,这与中国的经济实力极不相称(1997年后,中国的经济包括了香港的部分,总量大增)。 IMF理事会于2001年2月投票,在无人反对和弃权的情况下通过决议,将中国的份额再一次提高到第8位(占总额的2.98%),这个排名一直保持到现在。 中国在80年代曾借入三笔贷款,累计13.5亿特别提款权,约合16.5亿美元,并在90年代初提前全额偿还。中国对基金组织现在是债权国,IMF在日常运作中是从中国借钱的,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中国通过IMF以及双边渠道,提供了40多亿美元的支持。 (李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