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者称公司法实施进程中尚有两大毒瘤挡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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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 10:26 新闻晨报 | |||||||||
仅药品商业贿赂每年就侵吞国资7亿余元 □据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昨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公司法改革峰会上直言,目前商业贿赂和诚信缺乏是公司法实施中的两大“毒瘤”。
江平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司制度实践只有20多年,比起发达国家经历了近400年的发展和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中国更需要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积淀公司理论和文化,并且渗透到企业家和公司员工的日常行为中。 有关统计显示:在全国药品行业,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一项,每年就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最近5年内我国查处各类商业贿赂案件案值达52.8亿元。与会专家认为,商业贿赂和诚信缺乏对公司之间的市场竞争机制损害很大,如果通过贿赂手段的公司大量获取商业机会,不讲诚信的公司浑水摸鱼,整个市场就不能以质量、服务为准,公平竞争就无从谈起,必然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无序。 目前公司法经过修订后已经正式施行,反垄断法已经进入了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审议的39件法律草案之中,企业破产法草案也将继续进行审议。公司法律制度逐渐完善,司法机关审理公司案件也在不断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指出,公司在法律上被赋予了人格权利,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保护。公司是利益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审判人员不能简单地利用司法手段介入公司内部事务。 据了解,公司法改革峰会共有12个国家的50多名中外法学家到会进行研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