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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废物原料须登记注册 质检部门出台六项措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 05:35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消息 昨天,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在京表示,质检部门将采取6项措施完善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监管,实行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实施注册登记制度,以此防范不合格进口废物原料给我国环境生态带来的巨大风险。

  葛志荣是在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废旧物资再生资源检验检疫分会成立大会上作上述表示的。这6项措施包括:尽快修订我国的进口废物原料管理办法,制定《进口废物原料
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部门规章明确对进口废物原料实施供货企业注册、境外的装运前检验、口岸检验检疫、后续监管四个环节的管理。二是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6487.1-13 2005”《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三是加强系统内部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打击垃圾和危险废物的跨境转移。五是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六是进一步培育和发挥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行业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进口废物原料作为再生资源为我国经济建设所需要,但不符合中国相关环境控制标准的进口废物原料将给环境生态带来极大的风险。”葛志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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