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局解释北京房价两个官方版本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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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 15:39 新华网 | |||||||||
北京市统计局解释“市建委公布房价涨幅是统计局的近2倍”原因 不久前发布的一季度北京房价涨幅数据竟有两个,且相差近两倍。前日,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秀琴解释称,这是由于两种不同统计方法带来的,而一般来说认为抽样调查的方法更为科学,她介绍,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协调,争取只公布一个数据,便于市民清晰读懂房价市场变化。
据北京市建委、市统计局等部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市商品住宅期房预售均价比去年同期上涨14.8%,而前天北京市统计局单独发布的该数字是7.6%,两者相差近两倍。 于秀琴解释,现在政府部门在发布房价信息时确实比较混乱,根本上是因为计算方法不同。据了解,目前统计房价的方法主要有房屋均价和抽样调查两种,前者是用一段时期内一定的房屋交易总额除以交易面;而后者采取动态检测跟踪方式对固定地点进行抽样调查。她介绍,不久前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在一次会议上明确了统计部门要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统计公布房价数据。 她说,北京市统计局采取同质楼盘加权平均价的统计方法,这个价格基本上能够反映房价上升趋势。目前国家建设部和国家统计局正在协商研究当中,不久应该能确定一个统一方法。 -相关新闻 北京房价两个官方版本 市统计局表示,将同有关部门沟通,使信息发布更完整 本报讯 3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1、2月份的房屋销售价格情况,其中北京1、2月份房价同比上涨7.3%,而第二天,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等部门对外公布:1-2月,北京市商品住宅预售交易平均价格涨幅为17.3%。同一个城市,同一段时间,两个政府部门———北京市建委和国家统计局,他们的统计数字相差了两倍以上,老百姓懵了,不知道该听谁的好。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易宪容表示,他更相信的是国家统计局的数字。他认为,房价涨幅是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很重要因素。房价涨幅越高,往往会有更多的人选择进入房市。 北京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于秀琴解释,统计数据出现很大差异是因两者统计方法不同。她说:“国家统计局利用的是抽样调查的方法,它考虑的是不同类的商品房的权重来计算出一个同质可比的楼盘的价格,应该说这个价格基本反映了房价上升的一个比较真实的水平。”她还表示,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这个问题,使信息发布更完整。据央视《经济半小时》 ●国家统计局 “请大家相信统计部门数据” 国家统计局表示,他们的数据为社会公众负责 本报讯 常年从事城市和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工作的国家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司巡视员汪小青认为,统计局的数据是比较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轨迹的,使用起来应该说不会有大的失误。” 针对北京市建委发布的数据,汪小青说:“我建议在公布之前最好大家要协调一下。把问题搞清楚,把方法搞清楚。我们的方向是一致的。但如果数据不一致了,可能会事与愿违。” 那么,国家统计局和北京市建委公布的数字为什么会相差好几倍?汪小青表示,“我不想妄加评论。根据统计法,国家统计局这个数据是代表官方的。它所发表的每一个数据是为社会公众负责的。”据央视《经济半小时》 ●北京市建委 “我们的统计非常客观” 市建委表示,17.3%是通过房地产成交数据得出的 本报讯 北京市建委所发布的17.3%这个数字,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信息处处长骆远骋正是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国家统计局汪小青的看法不同,骆远骋认为,北京市建委所发布的数字是可信的。 骆远骋告诉记者,他们所采用的统计方法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方法确实区别很大,但他认为,北京市建委的方法更能真实地反映市场的情况。“这也是我们预售的数据,是通过我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每一套商品房的成交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出来的,这个是非常客观的,没有掺入任何的人为或者别的因素。”(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新京报 记者/申剑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