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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整治商业贿赂行为 包括提供各种名义的旅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 23:3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四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 吴庆才) 北京市商务局二十一日宣布,从本月至十月,北京将开始大规模整治商业服务业和对外经贸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官方还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加以督促,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据介绍,此次整治的重点包括:在交易之外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和实物的贿赂行为;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等名义,给付对方单位或个人财物的贿赂行为;以报销各种
费用或“红票”冲账的办法给以贿赂;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贿赂行为;给予或者收受帐外回扣的贿赂行为。

  按照部署,从今年三月开始到十月底,将在商业服务业和对外经贸领分阶段集中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一方面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商业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北京市商务局局长李昭指出,前些年曾陆续发生过个别公务人员利用审批、出口配额许可、物资采购权,索要收受贿赂的严重违法犯罪问题。不但造成了企业间的不平等竞争,导致国家税收流失,而且引发不少突发公共事件和其他社会问题。因此必须坚决加以整治。

  李昭强调,政府将不断增强对权力运用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使政府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防止权力滥用,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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