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国资委五大举措提升国企改革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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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 11:13 国资委网站 | |||||||||
2006年,镇江市国资委将采取五大举措提升国企改革成果,不失时机,抢抓机遇,促进改制企业规范发展。 近几年,按照镇江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镇江市强势推进国企改革,盘活了企业资产,转换了企业机制,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市属249户企业中, 148户企业实施产权出让,101户依法破产,涉及职工8万多人,涉及资产总额120亿元,获得产权出让收入
为了切实抓好改制企业的后续完善工作,防止一卖了之的现象发生,镇江市政府决定建立改制企业监管机制。为此,镇江市国资委提出五大举措巩固提升改革成果。 一是加强金融债权回购。在市国资委成立金融债权回购工作办公室,专项负责与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权回购,充分利用这一运作平台,加大债权回购力度,通过统一洽谈,打包回购,分类处置的方式,帮助回购降低成本洽谈,提高企业增资减债能力。 二是实施引资兴企工程。鼓励和引导改制企业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吸纳增量资本,提高企业优化资本能力。帮助和促进企业建立合理分配结构,处理好积累和消费的关系,依法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折旧等各项费用,增强企业自我积累能力。力争全年有半数以上的改制企业每户新增一个股东,新增百万资本,提升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强化对改制时核销、提留、剥离、抵扣资产的监管。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主体,抓紧清查梳理,分类出台办法,规范进行处置。组建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作为市国资委资产处置的具体运作平台,具体承担这些资产的处置工作。对核销资产,鼓励受让方采用协议处置方式进行打包回购。受让方不愿回购买断的,采取司法诉讼、竞价买断、委托追偿等方式进行处置。对涉及或有负债的提留资产建立有偿使用制度,涉及与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清偿,统一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进行洽谈,清偿余额全额收缴或折股投资。其他剥离抵扣的资产,通过托管、租赁、划拨等方式加强监管。 四是加大改制企业资产处置监管。出台改制企业资产处置监管暂行办法,会同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联手建立改制企业资产处置的核准制度,强化保全资产的监督、跟踪和管理,规范改制企业的资产产权流转行为。特别是退城进区、污染搬迁、征地拆迁、改变用途涉及的土地资产处置,对变现收益的资金投向和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确保企业改制资产不因股权流动而失控,职工补偿费用不因土地处置而落空。 五是加大职工权益保障力度。组织改制企业合同履约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着重检查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资本投入的落实情况、职工权益保障到位情况,督促企业落实承诺,加快发展。在此基础上,举办率先发展十佳改制企业推选表彰活动,形成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