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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废品公司引出涉税额14.5亿元的骗税大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 16:2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 陈二厚 陈玉明) 注册一家废品公司,然后花几块钱从税务局领购一本本发票,再把发票以每张数百元乃至数千元的价格卖给别人去抵扣税款。两年前,张德旺在别人的唆使下,干起了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如今,一审被判死刑的他正在看守所里仓皇等待着二审判决。

  张德旺是“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的主犯之一。在这起虚开发票大案中,目前已查
出黑龙江、河北等地183户企业虚开废旧物资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近7万份,涉案税额14.5亿元,已抓捕犯罪嫌疑人67个。

  “天方夜谭”:废品公司两月销售额高达5.59亿元

  2004年6月,黑龙江省龙江县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对本县废旧物资回收行业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6月28日,两名稽查人员在对龙江县兴盛废品收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盛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04年3月才办理税务登记,但4月、5月这两个月间,公司的销售金额居然高达5.59亿元。对于一个经济并不发达、国税年收入只有2700万元的县份来说,如此巨大的销售额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通过对该企业的税务登记资料、申报资料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税务机关认为其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嫌疑,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调查发现,兴盛公司的营业场所只有两间小门面,事实上从未从事过经营活动,50万元注册资金在公司成立后不久即被抽走。兴盛公司从3月26日至6月18日共领购发票25本,然后开具给天津市静海县21户企业、河北省清苑县4户企业以及内蒙古通辽市1户企业,在2个月内开具的发票金额就高达5.59亿元。

  “生财捷径”:“一本万利”的买卖

  就在税务、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中间,兴盛公司负责人张德旺闻风而逃。抓捕小组辗转奔波于张德旺可能落脚的北京、保定、四川等地,对与其有联系的人员全部实施了监控。2004年9月23日,仓皇逃匿的张德旺在从北京开往延吉的列车上被抓获。

  作为此案的头号犯罪嫌疑人,张德旺21岁时因抢劫罪被判13年徒刑,1998年提前释放出狱,后来在龙江县火车站附近开了一家烧烤店,但烧烤店的生意很平淡。2004年,张德旺的河北朋友给他传授了一条生财捷径:注册一家废品收购公司,然后去税务部门领发票,再把发票卖给别人。

  利欲薰心的张德旺于2004年3月注册成立了龙江县兴盛废品收购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大肆虚开发票。此外,张德旺还伙同林立新、孙军、张新夫等人,成立了龙江县环宇废旧物资收购有限公司、龙江县宏发废品收购栈、碾子山区汇鑫废品收购有限公司,张德旺总共从中获得了七八十万元的非法收益。

  张德旺落网后,潜逃在外地的另外两名重要的犯罪嫌疑人林立新和孙军受到震慑,感到法网难逃,于2004年9月30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05年12月15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德旺死刑,判处孙军死刑缓期2年执行。面对这一结果,张德旺后悔不已:“当时只感觉这钱来得挺容易,想不到后果会那么严重。如果知道能套取这么多税款,会给国家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我肯定不干。”

  各地严查:虚开发票金额过百亿元

  兴盛公司案发后,国家税务总局将这起虚开发票案列为全国重大涉税案件查处。由于黑龙江各企业虚开的发票主要流往天津、河北等外省市,在税务、公安联手侦查中,一起跨省市的“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开始浮出水面。

  案件查处中,共动用稽查人员3000余人,对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9000余户企业进行了排查、检查,目前已查出黑龙江、河北129户企业虚开废旧物资发票57035份,发票金额高达125.7亿元,涉及税额12.57亿元;天津、河北等地373户接受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的企业中,又有54户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739份,涉及税额1.93亿元。截至目前,各涉案地税务机关已查补税款12.39亿元,罚款4.89亿元;共抓捕犯罪嫌疑人67个,已有22人在一审中被判刑。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表示,“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是一起极为重大的涉税案件,涉及多个省市,数额巨大。而且,案情复杂,环节多,链条长,作案手段复杂多样,显示出团伙化、家族化、网络化的犯罪态势。涉案发票既有废旧物资发票,也有增值税发票;既有真票,也有假票;既有虚开,也有倒卖,查处难度很大。

  税务机关:多管齐下堵塞征管“漏洞”

  这起重大涉税案件,不仅造成了国家巨额税款损失,也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

  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张德旺等人之所以能如此轻易地通过虚开发票骗取钱财,与当时税收监管体制的不完善有一定关系:比如,废旧物资发票虽然可以抵扣税款,但没有像增值税发票那样纳入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工程”进行监管,比较容易作伪。

  黑龙江省国税局总会计师佟俊海介绍说,省国税局在案发后加大了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此前已领的十万元版发票全部收缴,此后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一律使用剪口万元版发票,并且每次领购发票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册。省内国税部门每季度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发票领购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如有异常,立即停售发票。

  “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更引起国家税务总局的重视和反思。据马毅民介绍,总局加大了稽查工作力度,开展了对重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和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完善纳税评估,加强和完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废旧物资销售企业的监管。为有效遏制相关骗税活动,下一步还将对虚开、利用废旧物资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抵扣税款的行为,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行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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