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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不搞房地产开发模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 15: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对江高、新塘、花东等5个中心镇进行重点扶持,力争到2010年率先建设成为具有示范效应的“卫星城”。

  在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确保农民步行半小时能够到达医疗机构、大病可在区(县级市)医院治疗。

  本报讯 (记者周方 通讯员欧阳永晟、赖国辉、江奉新)4月10日,广州市委、市政府颁发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我市“十一五”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对我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了全面部署。广州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广州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绝对不会采取房地产开发的模式,而要按照《实施意见》的精神,通过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规划等来实现。

  三大措施保障新农村建设

  据了解,《实施意见》是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从去年8月着手研究起草的,历时近8个月,数易其稿。其间,市委书记林树森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长张广宁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实施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讨论,听取了市农业局的专题汇报,并就《实施意见》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重大问题作了重要指示;张桂芳副书记、苏泽群副市长对《实施意见》稿的起草、修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亲自对《实施意见》稿提纲、内容和文字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

  作为我市“十一五”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从加快中心镇建设、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风气文明、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加强组织领导等九个方面提出了32条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全面的部署。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三条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对“三农”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委成立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拟调整市农业局的机构和职能,赋予统筹协调“三农”工作的职责。二是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存量调整、增量重点向农村倾斜的原则,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确保从2006年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三是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建成100条市级文明村

  在《实施意见》中,首次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努力实现的六大目标。

  一是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10年,全市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达到255亿元和146亿元,农业经济效益和现代化水平在全省保持前列。二是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到2010年达到1万元(按现行价计算)。三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医疗保险体系。四是农村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五是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到2010年,全市农村实现村村通硬底化道路、通电话、通有线电视,建成100条左右市级文明村。六是农村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

  《实施意见》还提出将列为重点的江高、新塘、花东等5个中心镇进行重点扶持,给予180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力争到2010年率先建设成为具有示范效应的“卫星城”。同时,市政府决定2006年由市农业局牵头,选定中心镇和主干道沿线20条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在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确保农民步行半小时能够到达医疗机构、大病可在区(县级市)

医院治疗。到2010年,农村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二、三产业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例达到70%以上。

  1.5亿贷款扶持农业龙头

  广州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市财政计划拿出3000万元作为担保基金,银行将提供约1.5亿元的贷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单个项目的贷款额不超过800万元,农业部门还准备了1000多万元作为贴息补助。此外,从去年起广州市对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家庭的子女入读中专、技校实行学费全免,目前,已经资助了2000多人,今年将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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