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命脉。近几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为了实现湖北在中部率先崛起,不断加大交通事业的投入力度,交通建设项目大量增加,建设规模日益扩大,交通事业发展迅猛。近日,湖北省审计厅、交通厅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事前防范力度,共同发布了《湖北省省级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暂行办法》,以促进和加强交通系统财务管理,保障建设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办法》要求对全省交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重点项目的前期准备、预(概)算执行、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办法》同时明确了审计的重点内容:
一是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及设计依据、设计概算编制和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招投标程序、招投标合同内容、工程量计价清单及标底编制程序等情况;施工合同订立情况等与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有关的其他情况。
二是建设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主要是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主要设备材料采购、保管、使用情况;概算执行及调整情况;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情况;有关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止情况;国家土地政策及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环保政策的落实情况;建设成本的真实、合法性;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单位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收费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等。
三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竣工决算报表编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结算的真实性;投资核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合法性;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未完工程的真实准确性;基建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计内容。《办法》还对跟踪审计的范围、程序、手段进行了细化界定。
《办法》的出台,从制度上强化审计机关与交通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必将有利于促使审计监督和交通系统内部管理的有机融合,形成更为有效的监管合力,对促进湖北省交通事业的良性发展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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