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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卫: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11:22 《中国金融》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访北京市委副书记强卫

  - 本刊记者 胡同捷

  记者: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此您有何体会?

  强卫: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之一,分量很重。报告除了将新农村建设作为 2006年要着力做好的八项重点工作之一,还特别强调要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的综合改革等几项任务。另外,报告其他的几个部分,也多处突出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内容。我觉得,其中特别是关于两个“重大”与一个“重要”的几句话,尤其振聋发聩。一句话是“要下决心调整投资方向,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总理说“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另一句话是“今年在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在我国实行了长达2600年的这个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还有一句话就是“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免除学杂费的义务教育,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草案中,也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特别是解决“三农”问题放在各项战略任务的首位,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重视。近几年来,中央提出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为此连续发布了三个“一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重大的支农和惠农的政策。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阶段对 “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从而表明了中央统筹城乡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的信心和决心。这些,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不久前,中央还专门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专题研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研讨班上作了重要讲话。因此,对于中央的这一系列精神,我们必须结合北京市的实际,认真学习、深刻理解,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

  记者:作为北京市委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您如何看待当前北京农村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现状?

  强卫:北京是首都,又是一个特大城市,但“三农”问题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占有重要的位置。现在北京还有300多万农业人口,3900多个行政村,350万亩耕地, 1万平方公里的山区,因此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同样非常繁重,非常艰巨,也非常重要。可以说,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首都的现代化;没有北京郊区农民的小康,也就不会有全市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稳定,就不能够把北京建设成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因此,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完全符合北京的实际。

  北京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以

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加强首都城市建设与管理,在积极筹办奥运会的同时,也一直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纳入全市工作全局,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也取得一些阶段性的成效。总体上看,北京实施新农村建设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

  一是城乡统筹的工作机制已经初步形成。市委、市政府设立了“三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解决“三农”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各部门也都自觉支持“三农”,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农村、支持农村、统筹城乡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了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强劲合力。我想讲一些数字,2004年,全市一共制定了71个与城乡统筹有关的文件;2005年,又制定了近40项支持“三农”的政策意见。

  二是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逐步加大。最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通过制定政策、调整结构、整合资源、转变服务方式,加大资金向郊区农村倾斜的力度。政府投资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向郊区与城区的比例这几年发生了显著的、重大的变化:2003年这一比例是2:8,2004年调整为4:6,2005年达到 5:5(实际上往郊区投资是50.1%,往城区投资是49.9%)。2005年,市政府对郊区的市级直接资金支持达到15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从2003年的22亿元,到2004年的58.7 亿元,而2005年是71.9亿元。这些基础设施投资重点解决了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道路、安全饮水、垃圾污水处理等问题,极大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也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是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正在打破。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的现实问题入手,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实行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例如,按照中央的部署,率先免除农业税及其附加,普遍建立了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了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政策。积极稳妥推进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改革,又重新修订了建设耕地的补偿安置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一些问题。同时,推进了户籍制度改革,相继出台了把人才和技术引进农村的措施。这一系列的改革,已经成为这几年北京郊区农村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是农村经济有了较大发展。近几年,市委、市政府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实行种粮直补政策,加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了农村的第二、三产业,促进了农民的就业和增收。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重新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各个区县的功能定位,根据功能定位建立了山区生态林的补偿机制,实施了山区的搬迁工程,加快了农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农村经济这几年快速发展,增长方式有了较大的转变,农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2005年,北京郊区农民的纯收入平均达到7860元,同比增长9.6%。在整个“十五”期间,人均收入年均递增9.9%,比“九五”期间高了3.7个百分点。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北京郊区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从2000年的42%下降到2005年的33.8%。目前,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到60%以上。

  五是农村保持了和谐稳定的局面。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 “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建设。按照中央的部署,在农村深入开展第三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创新,市委、市政府拨专款设立了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基金,建立了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保障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了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得到进一步的保护和尊重。

  从以上五个方面概括来讲,经过多年的努力,现在北京郊区农业加强,农民增收,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三农”工作的形势总体上很好。

  记者:当前北京市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作为首都,北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哪些优势?

  强卫:北京的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尽管北京经济社会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很多的指标在全国也都处于领先地位,但是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扭转。从一定意义上讲,城乡反差与一些兄弟省市相比更大、更明显。也就是说,对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和要求,北京农村地区还有很大的差距。

  首先,从农村经济看,现在北京郊区农业仍然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农村的科技推广体系、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农民的素质与市场经济和现代化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农业结构的调整和组织化程度不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仍然不强。目前第一产业占农村经济总量的比例已经不足 10%,但是农村仍然有50多万劳动力还在从事农业生产,占农村整个劳动力的35%。这几年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扩大,从2000年的5663元扩大到2005 年的9800元。农民人均消费水平仅相当于城市居民的41.6%。

  其次,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农村的教学条件和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文化设施比较少。现在虽然80%以上的农民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但是筹资的水平低,报销的起点高,农民受益还相当有限。从2005年的统计情况看,农民住院的报销水平仅为实际住院缴费的29.7%。农民享有的保障水平也很低,10个远郊区县的农村低保年收入水平为1200元左右,只是城市低保收入水平的三分之一,农民的养老保险覆盖率也只有26%。此外,农民素质参差不齐,农村旧的习俗还普遍存在,一些地方还存在不稳定的因素。

  第三,城乡面貌差距仍然很明显。目前,北京郊区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条件还比较落后,特别像供水设施、污水垃圾处理、厕所、取暖等现代生活的基本条件和城市相比差距仍太大。尽管很多农民盖了新房,但只是一个“壳”,里面的基础设施、基本生活条件还是停留在过去农村的状况。此外,农村规划设计滞后,用地浪费严重,违章建设较多,建设缺乏特色,等等。

  但是,从未来发展看,北京新农村建设有很好的条件。尤其是,“新北京、新奥运”战略的实施,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和机遇。新的城市总体规划,既完善了城乡一体化的空间布局,也为郊区农村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发展,北京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水平大幅度提升,2005年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已经达到5457美元,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上已经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水平,并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增长态势。北京市的情况,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两个倾向”重要论断中所指出的那样: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条件和基础已经形成,并具有自己的独特优势。作为首都,北京各方面条件比较好,我们今后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努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

  记者: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北京市在下一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要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强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中央一系列重要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出发,明确了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在这方面,北京市委、市政府也已经制定了《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等一批相关重要文件,前不久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也对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今后,我们应该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明确思路,确保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结合北京的实际,我认为北京市的新农村建设应该突出抓好以下几点。第一,继续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新农村各项建设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进一步解放农村的生产力。一方面要进一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都市农业,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郊区的第二、三产业,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城镇积聚,向非农产业转移,以此来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形成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我分析了韩国新农村建设的情况,韩国在20世纪70年代搞新村建设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是很大的,经过20年努力,到90年代,其城乡居民收入比例已经接近1:0.8。现在,北京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还没有解决,所以下一步在新农村建设中,首要任务和根本目标还是要发展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只有这样,才能为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农民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二,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民享受现代城市文明的生活。正像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一再强调的,新农村建设要从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也最容易见效的事情入手,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当中最迫切的问题,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从北京农村地区情况看,前面谈到基础设施方面的差距很大,反映在农村农民具体生活上就是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差,这制约着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影响了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提高,既是农村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也是产生农村其他问题的重要原因。因此,下一步我们要下大力气,下大决心,继续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抓好道路、污水、垃圾、厕所等问题的解决,并逐步建立起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机制,尤其是要以迎奥运为契机,搞好农村的环境治理,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

  第三,要积极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这一方面,要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着力解决农民上学难、看病难等突出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这些都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落实好这些工作,是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的基础性的条件,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特色。另外,在社会保障方面,要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 “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尽管中国很大、农民很多、情况很复杂,全国普遍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还有一定的困难,但这是方向、是趋势,尤其是在探索和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应该加大步伐。

  第四,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实行“多予、少取”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大“放活”的力度,改变城乡分割的社会经济管理方式。从北京的情况看,尽管各方面包括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对“三农”问题、城乡统筹问题,大家重视程度确实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从目前来讲,应该说二元体制从政策、从体制、从观念上仍然还处处制约着北京郊区的发展。比如说土地问题,农民的集体土地自己不能开发使用,必须由开发商、投资商来征地、来开发;城市居民花钱买房子有房产证,而农民自己花钱盖的房子就没有房产证;养老保险现在企业职工可以上,一些农村集体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愿意拿钱出来上社会保险,但是没有这个政策。这些问题,不光是一个地方性的问题,也是国家政策的问题。所以,在下一步农村改革的问题上,还应该加大进一步“改革、放活”的力度。

  第五,要加强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

  最后,值得特别一提的是,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要求建立合理稳定与有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并且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尊重农民的意愿,这确实非常重要。因为,新农村建设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通过强化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在“多予” 上多下工夫,建立并完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建立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帮扶机制,切实发挥好引导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美好家园。我们要立足农村特点,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切实需要,合理确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当然,我们对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狠抓落实,特别要防止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成一场运动。历史上我们的农村工作容易

  “刮风”,今后一定要注意防止这一点。也就是说,我们只有真正领会好中央精神,并结合北京的实际,真抓实干,才能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北京市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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