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中国反商业贿赂风暴 > 正文
 

内蒙古将实施反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11:13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19日电 (记者 任会斌) 记者从18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打击治理一些领域内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内蒙古将实施反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

  据内蒙古商务厅副厅长孟贵玺介绍,为提高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效率,自治区将充分发挥相关行业中介组织的自律、监管作用,一旦发现企业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商务厅将统
一将其登记在册,纳入反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

  他说,凡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内蒙古商务厅将协同其他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整顿,健全企业内部的自律机制。在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方面,将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采取严格限制,严重的将取消企业在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等方面的资质,并依法追究企业的责任。

  记者了解到,作为自治区商务工作的主管部门,内蒙古商务厅现已成立了由厅长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以为全面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保证。(完)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