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签署《特许协议》和《资产租赁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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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10:52 国资委网站 | |||||||||
2006年4月12日,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特许协议》、《资产租赁协议》签约仪式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市政府副秘书长魏成林出席签约仪式,北京市相关委办局负责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香港地铁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 根据《特许协议》和《资产租赁协议》,市政府将授予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建设
为贯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2003年起,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结合轨道交通项目特点,按照轨道交通项目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7:3的基础比例原则,研究设计了PPP(公私合营)方式运作方案,以四号线项目为试点推进,在市委、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艰苦努力,完成了招商谈判、项目报批、协议签署等各项工作。 本项目的签约是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改革的重大举措。该项举措将有利于加快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首都公共交通的发展,进一步缓解北京交通拥堵,方便市民出行;有利于引进国际上先进的地铁建设与运营管理理念,提高北京地铁建设运营的整体效率,提高运营服务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于首都发展。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是国内轨道交通领域第一个采取引入港资、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项目,是我市基础设施领域的一项重要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