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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困难居民租房政府将掏钱补助 但还须等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08:11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4月17日专电 (刘艳) 《海口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宣布实施。确有困难的居民可以享受到政府发放的住房补贴,但是还需要等一些日子才行。

  据海口市房管局房产管理科负责人解释,必须等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后,才能接受市民的申请。海口的廉租房保障方式将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廉租住房配租两种方式进行,并以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要方式,由政府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符合规定标准的普通房子。

  据调查统计,截至2005年10月底,海口市享有低保救助的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有710户,累计数千人。

  对于海口市将要实施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一些市民有着新的担忧:海口市为解决困难居民住房问题,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兴建了安海等7个“解困房”项目。这些“解困房”推出时,有些实际上并不困难的人利用政府的政策,一人就购买了好几套用于出租或变卖。一些市民不禁提出疑问,廉租住房制度实施过程中,如何确保真正有需要的困难家庭得到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

  海口市房产局房产管理科负责人表示,申请廉租住房配租的居民,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房管部门将在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而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住房补贴、住房租金核减待遇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每年度向区房产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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