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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经济改革直指行政垄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14:22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本刊记者 朱晓瑾/文

    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经济上的行政垄断与政府职能转换滞后结合在一起,已形成一种体制性障碍,成为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中一个很大阻力。新一轮经济改革中的反行政垄断呼声骤起

  “‘油荒’过后,最大的获利者就是石油巨头。”在上个月召开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郭荣昌的大声疾呼言犹在耳。去年中期广东省发生持续两个月“油荒”,而同期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前6个月我国总共出口759万吨成品油,同比大幅增长48.6%。也就是说,国内一边在闹“油荒”,一边却大量把油卖到境外。与此一致的是石油行业利润的暴增。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在2004年共赚取2000多亿元利润,2005年仅中石油一家就完成利润1333.6亿元,刷新了上市以来的盈利纪录。行政垄断所产生的暴利可见一斑。

  4月4日,

财政部发布《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特别收益金实际上就是暴利税。”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李俊峰直陈石油特别收益金实质所在。

  4月6日,在由中国欧美同学会商会主办的“反垄断与新一轮经济改革”圆桌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认为,目前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经济上的行政垄断跟政府职能转换滞后结合在一起,已形成一种体制性障碍,成为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中的一个很大阻力。反行政垄断已成为当下中国新一轮经济改革中一个热点问题。

  拖累国民经济的“利润”

  “发达国家所谓的垄断都是经济垄断,是独家占领某一个市场,而中国目前更严重的是行政垄断,而不是经济垄断。”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石小敏说,中国经济就本质而言是行政垄断,各种要素、资源是按照行政的系统分配下去的。

  石小敏强调,行政垄断更多地体现在管制上,包括行政审批、身份确定、资格准入、价格决定、目录审批等。比如,近两年比较热的房地产开发问题,土地资源掌握在政府手里,资金掌握在银行手里,地根与银根双重垄断的结合形成房地产暴利。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周其仁认为,类似的行政垄断所形成的利润是拖累国民经济的“利润”。他说,形成垄断的原因很多,例如资源的优势、创新的优势等,凭借这些优势形成的垄断是不能反对的。要反对的是前两种之外的第三种垄断。就是某一市场上只许一家做,不允许其他人做的情况。这种垄断可能会创造高额利润,但是对市场经济发展不会产生积极作用。现在国资委宣传的大型国企利润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这样的,因为这些利润同时是全社会、各个行业、各个企业所有消费者的成本。最近在反垄断法起草过程当中,要把反行政垄断拿掉。在几个大的领域,做大做强、保卫国家安全,在这些含糊不清的口号之下,似乎有延长、扩大政府行政垄断之嫌,如果这方面不推进改革,眼看着有些行业、有些公司拿到了超额的利润、巨额的利润,而别的公司又不能参与进去,这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将是不利的。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陈平也很担忧这种靠行政垄断而做大的竞争力。他说,为什么国家在金融、教育等方面的垄断一直非常严重但打破的进展缓慢呢?这其中可能有一个国际竞争的因素要考虑,比如人们会谈到美国微软的垄断,认为企业只有做大才会有规模效应,所以中国的国有银行老是想做大。陈平认为这种说法值得商榷,如果一个企业是靠行政的办法来人为做大,而实际上没有竞争能力,那么它将来在世界上的地位恐怕是很难维持的。

  三重动力助改革

  国资委经常讲国企做得不错,有很多利润产生。但是很多调查显示,这些利润可能确实是从行政垄断中得来的。那么,反行政垄断到底是反什么?有没有动力呢?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傅军说,每个国家反垄断从逻辑来说未必不同,但是起始条件不一样。美国反垄断是以一个法律的形式提出,这样做早期是处于政治压力,因为社会公众游行,因此,首先提出一个法律,这个法律不断在完善过程中。别的国家反垄断受美国的影响,比如德国、日本、欧洲主要是欧盟,跟美国趋同。最严格的反垄断还是在美国。

  中国并非没有与反垄断有关的政策和法律,但目前中国颁布的这些法规,没有旗帜鲜明地提出反垄断,它的缺陷是缺乏核心架构。但在具体行为上,跟反垄断、限制性相关的行为,比如打击假冒伪劣,在边际上中国是一直在做的。中国反垄断法律架构一直没有完成,与中国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学落后有关,因为构建反垄断法规体系需要一大批经济、法律专家。

  傅军说,反垄断法起草要把反行政垄断这一章去掉,估计是为了加速反垄断法的出台。改革的过程是一个跟政治力量交涉的过程。现实中法律只是治理市场的很多工具之一,最后发生争议的时候,谁说了算,就是法大还是权大的问题。但法律机构能跟行政权力抗衡吗?

  “改革的重心实际上转到政府自身来了,但是自己的刀能不能削自己的把儿这是一个问题。”石小敏认为,有三重力量推动政府反垄断。一个是外来的力量。经过WTO以后,对外开放上了一个台阶,现在已经进入到一个成套引进规则的阶段,这是很大的力量,这个力量带动了国内舆论。二是民间的力量。上面只说不做或者说得多做得少,现在下面的力量开始出来了,所以这一两年中国的改革年变成了反思年。目前伴随网络的发展和青年的成长,他们已经走到关心国家事务的层面上来,这个反映特别大,而且深刻影响到决策。最近在网上关于教育、医疗的讨论就是一例,现在很多医疗保障体系已有很大创新。第三个就是政府内部的力量。以往地方政府往往和当地国有企业本身就是一个体系。1980年代,乡政府往往跟一个什么乡镇企业总公司联在一块,发达地区、沿海地区,当时的乡政府就相当于一个公司。而中国大的公司到那里去办事,他们却比政府还政府,你能说它是一个公司?实际上还是政府行为。中国现在叫5级半政府,村叫行政村,现在村长要派大学生去,上面还要花钱。每一级政府的利润取向差别是很大的,这两年关于对外商是不是要两税合一,

商务部说不要合,合了外商就吓跑了。商务部过去在1980年代的时候代表两种立场,一种是外商,一种是他自己还管的进出口公司,现在进出口公司没有了,所以基本上代表外商。因此政府部门之间立场、观点、利益、取向已经有很大不同。政府内部不是所有的部门、所有的层面都利益一致,有的时候分歧和对立很大,有着各种各样的缝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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