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筑节能不达标最高可罚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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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 09:58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4月16日电(记者王立芳)针对目前广西建筑行业科技含量不高、建筑行业能源浪费严重的现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日前表示,对不执行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准施工,不准验收备案,不准销售和使用,并对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分别处以10万元到50万元的罚款。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陈维说,当前广西建筑行业“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
“十一五”期间,广西将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建筑作为试点,推广可循环利用的新型建筑体系(如钢结构等);发展旧楼翻新改造和加固技术,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加强墙体材料行业整治,发展节能、节土、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预计“十一五”期间广西将新建造8000万平方米的节能建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