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公布十大典型商业贿赂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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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12:16 每日经济新闻 | |||||||||
医药回扣年侵吞国家资产7.72亿,占行业年税收额16% 郑俊杰 每日经济新闻[2006-04-14] 昨日浙江省工商局公布具有典型性的商业贿赂十大案例。 公布案例涉及领域包括家电零售、医药、旅游、房地产、酒店和书店等。“我们发
在公布的十大商业贿赂案例中,被认定为商业贿赂的款项,基本上以提成、回扣、佣金、赞助费和场地费等名义出现。事实上,以这些名义提供款项的现象是许多行业的普遍现象。杭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支队长沈金祥透露:“近几年,我们经常查到相关的商业贿赂案件。”据了解,在2003年至2005年,杭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查处了265起商业贿赂案件。 来自浙江省工商局的数据显示,近3年以来,该省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900起,涉案金额2.27亿元。其中,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的商业贿赂案件159起,查处餐饮酒店业商业贿赂317起。 在公布的案件中,将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作为重点,包括海王药业等在内的3家医药企业均存在商业贿赂情况。朱小都表示:“我们选3个医药商业贿赂案件,都是非常具有典型性的,各有不同。”据了解,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是一处重灾区。来自商务部的资料显示,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年侵吞国家资产高达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 为推药品海王行贿医院、药店 浙江工商部门认定,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宁波办事处在推销药品过程中,促销活动行为构成商业贿赂,对其作出罚款16.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据介绍,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在宁波设立办事处,从事药品推广和销售活动。其通过向宁波、温州、舟山、台州地区的多家医院、药店、医生采取宴请、送礼、现金返利、旅游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所支出费用由宁波办事处医药代表以“专项费用”、“推广费”等方式向公司报销,所有支出均未在账务上如实反映。公司通过上述方式在2004年实现药品销售额约700万元。宋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