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是一项政策性强、风险性高、程序手续相对繁琐的经济活动,对于“不谙此道”的交易主体而言,若要“亲力亲为”,往往会因专业性要求较强而既耗时又费力,在经济上也得不偿失。
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必须大力扶持包括产权经纪行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产权交易实行委托代理制,产权经纪机构作为产权交易所执业会员专业从事产权交易的中介活动,在出让方与受让方、交易主体与交易平台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经纪机构的委托代理行为,既可以为交易主体提供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提高产权交易的效率,又可以推动大量分散的交易主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则,确保产权交易的合规合法。所以,中介服务的规范是交易主体行为规范的必要前提,否则,借助一座“危桥”只能造成违规交易和国资流失的严重后果。
现阶段的产权交易市场,国有产权交易仍是绝对的“主力军”。2005年,上海产权交易市场825.15亿元的成交金额中,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为608.82亿元,占有73.78%的市场份额。
为了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工作,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省市级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从事本地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作为此项工作的延伸,国资监管机构必须选择确定规范化执业程度高、市场化服务功能强的产权经纪机构提供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中介服务。
回头看2002年,上海市产权经纪机构数量曾接近150家,产权经纪行业“无准入门槛”、“只进不出”的状况,不仅造成产权交易中介服务无序的恶性压价竞争成风,而且不规范的执业行为时有发生,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安全性”也构成极大隐患。
上海对产权经纪机构实施选择确定的工作已经初见成效。2005年起,上海对产权经纪机构实施选择确定,去年85家机构入围,今年71家机构榜上有名,初步形成了产权经纪行业的优胜劣汰机制。目前,产权经纪行业每家机构平均佣金收入为122万元,达到或超过平均业务能力的机构数量约为35家。从贯彻上海市政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战略角度看,通过实施选择确定,形成产权经纪行业在规范中发展的助动力,旨在引导培育一批讲诚信、执业规范、市场化服务功能强的产权经纪机构。
实际上,选择确定的过程,就是引导产权经纪机构把握中介服务的规范要求、遵循自律行为的职业操守的过程:明确告知产权经纪机构在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中介活动中,什么是责任义务所在,什么又是“雷区”。
选择确定产权经纪机构,“执业业绩”是评审的重要指标,但国有出资人把握的一项重要原则是“规范执业”。也就是说,产权经纪机构满足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范操作的基本要求,是被选择确定的资格“底线”。相当于“一票否决”的“规范执业”指标和选择确定工作所形成的分类淘汰机制,时刻警示着产权经纪机构必须始终铭记“规范执业”四个大字。(作者:沈立群,摘自:《上海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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