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当前金融业的风险态度不可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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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20:4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北京消息 (实习生 但有为 记者 禹刚)“我们的金融机构在产品营销过程中存在一个误导客户的问题,一味的承诺高收益,使得客户忽视了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昨日指出,同时她建议,金融机构应把不具备风险承担能力的人排除在外。 据悉,国内金融机构在推出新产品的通常做法是把“高收益率、回报稳定”等字眼放在显著位置,用以吸引投资者的眼球,有的甚至明确表示收益率将不低于几个百分点。
吴晓灵表示,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风险是不可能避免的。对于投资者来说,金融机构的这一提法使客户忽视了风险的存在。而普通民众资金实力有限,风险承受能力差,既然金融风险不可避免,金融机构对其产品设置一定的门槛是合理的。 据统计,目前国内新推出的很多理财类产品就把门槛设置在1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已经开展贵宾理财业务的外资银行中,大多数银行的最低资金要求也在5万美元。 吴晓灵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的信贷员终生追究责任制和信贷委员会的集体追究责任制,前者忽视了风险存在的必然性,后者使得风险一旦发生无人承担责任,是对风险的极端认识,都不利于对风险进行控制。 既然如此,吴晓灵表示,金融机构对于风险的正确态度不应只是停留在规避层面,而应逐步建立起风险识别、风险度量和风险承担机制,具体包括充分揭示风险、落实风险责任、强化合同观念和加强风险管理。 吴晓灵还表示,客户风险承担意识淡薄已成为关闭违规金融机构最大的障碍。“政府部门过多地承担了个人债权风险,使得民众错误地认为风险是不存在的,国家最后会来买单,实际上是纵容了其风险意识的淡薄。”她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