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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开禁在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10:50 南方日报

  陶达嫔 袁丁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前日转发由广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提出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认为,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对于缓解广州能源供需矛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上牌标准、国家机动
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节能环保标准的小排量汽车,给予办理新车登记等相关手续。

  截至2005年,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77万辆,汽车保有量约80万辆。《意见》表示,广州将在国家有关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技术标准、规范出台后,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据悉,目前广州各有关部门正在密切跟踪,配合做好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配套技术标准、规范等的完善工作。

  在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小排量车的同时,广州将加大对汽车尾气排放的控制力度,尽快发放汽车环保标志,对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将限制在市区主干道路行驶。

  市政府发文解禁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

  合条件可上牌鼓励优先购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广州市政府前日发出《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称,对符合上牌标准、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节能环保标准的小排量汽车,给予办理新车登记等相关手续。

  《意见》表示,广州将在国家有关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技术标准、规范出台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据悉,目前广州各有关部门正在密切跟踪,配合做好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配套技术标准、规范等的完善工作。

  此外,《意见》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并提出,促使汽车经销商按要求销售机动性、安全性以及节能环保等方面达到国家标准并符合广州市场需求的产品。

  环保标志有望6月发放

  广州在鼓励消费者购买小排量车的同时,将加大对汽车尾气排放的控制力度。

  根据《意见》。广州将依法实施汽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另据悉,汽车环保标志有望6月发放。

  据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广州将采取的“环保标志”有别于北京、深圳等地的“黄标”、“绿标”,将以罗马数字Ⅰ、Ⅱ、Ⅲ、Ⅳ进行分级,它们分别对应的是达到欧Ⅰ、欧Ⅱ、欧Ⅲ、欧Ⅳ标准的车辆。采用这种方式分级,可避免用黄、绿等颜色区分时,指示意义不明显的弊端,而且以后如执行更高等级标准时,调整或增加标志要相对容易。

  据透露,对常年在本市行驶的外地牌照车辆,由车主自愿申请并经排气检测合格,可获得本市汽车环保标志。

  年底划定高污染车限行区

  《意见》还指出,为了加快淘汰现有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依据有关规定,这类高污染车辆限制在市区主干道路行驶。

  另据了解,去年广州市有关部门就制定了限行高污染车的方案。根据方案,广州市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将在今年12月前对尾气高排放车辆划定“限行区”并力争实施。广州市治理机动车污染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该计划正在推进中。

  据透露,“限行区”目的是通过这些措施促使全市的高污染车辆自觉淘汰更新。广州目前未达到“国Ⅰ”尾气排放标准的车约有20万辆,通过划定“限行区”、鼓励提前报废等制度,将大幅度减少高污染车的数量,从而为广州新增汽车腾出空间。 

  将出台国Ⅲ标准成品油质量地方标准

  《意见》强调,广州将争取尽快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对此,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日前召开了提前执行机动车国Ⅲ标准推进工作的第一次会议。

  广州市副市长凌伟宪在会上表示,广州市机动车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05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77万辆,汽车保有量约80万辆,机动车排气污染问题日趋突出,提前执行国Ⅲ标准,能有效降低新增车辆的污染物排放,有利于强化新车污染源头控制力度,广州将全力推进。

  记者了解到,广州将尽快完成国Ⅲ标准成品油质量地方标准的颁布,同时将进一步协调广州成品油生产及供应企业,推进广州及周边地区国Ⅲ标准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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