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合作又谱新乐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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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09:57 中国财经报 | |||||||||
第五次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部长会议将于10月在我国举行,首次高官会日前在乌鲁木齐召开 夏祖军 本报讯 已成功举办四次的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简称CAREC)部长会议,将于今年10月在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目前包括中国、阿富汗、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蒙古、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8个国家。该区域经济合作计划的目的是促进中亚地区的经济增长、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减少该地区的贫困人口。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得到了六个多边机构的支持,包括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伊斯兰发展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及世界银行。在2006到2008年,这六大多边机构计划提供总金额超过15亿美元的24笔贷款,支持该地区的交通设施、能源开发及贸易发展。还计划提供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20笔赠款,同样用于支持上述领域。 作为中国参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的牵头单位,财政部国际司副司长巨奎林和亚洲开发银行东亚中亚局副局长姚先斌共同主持了首次高官会。巨奎林在致辞中回顾了中亚合作在过去一年里取得的积极进展。交通领域,拟定了2005—2007年交通建设投资规划,动员资金近17亿美元,并制定了2005—2010年交通行业“路线图”,航空也被纳入合作范围;能源领域,一些跨境输电输气项目已开始实施,区域电力监管论坛已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能源协调委员会也开始制定工作大纲;贸易便利化领域,简化海关手续试点正在双边基础上得以落实;贸易政策领域,已经在对区域贸易环境和贸易壁垒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此外,按照上届部长会议的指示,制定综合行动计划和开辟新领域的问题也在积极的讨论和落实之中。 本次高官会就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第五次部长会议的基本安排进行了初步讨论。此前,中亚区域经济合作贸易政策协调委员会和能源行业协调委员会分别召开了会议,讨论了各自领域的合作问题。来自8个成员国和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和伊斯兰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约8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据了解,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由亚洲开发银行于1996年发起,并于2002年建立了正式合作框架,确定了交通、能源、贸易便利化和贸易政策等四大重点合作领域。其主要工作机制包括部长会、高官会、行业协调委员会和区域工商圆桌会议。 相关链接 合作简史 中亚合作迄今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7-1998年):亚行提供技术援助资金,并牵头研究中亚四国(中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在基础设施方面(侧重于能源、交通以及贸易三个领域)的建设需求,讨论确定重点合作领域与项目。 第二阶段(1999年至2001年):亚行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开始建立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框架。2001年在菲律宾马尼拉亚行总部举行的中亚合作高官会上,提出了中亚5国区域经济合作的总体框架(包括运作机制)的设想。 第三阶段(2002年-至今):在此阶段,中亚合作开始进入实质发展阶段。2002年3月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了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第一次部长级会议。会议上确定了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与重点领域。 基本合作情况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各领域均已取得了积极进展。各领域的合作简况如下: 交通领域的合作主要包括建设区域交通走廊(公路)和协调跨境便利运输政策、程序及法律。目前在建的走廊包括中吉乌公路和塔乌公路等。 能源领域,合作的长远目标是建立市场化的能源运行机制,促进区域电力和能源贸易。2005年各国部长签署了建立区域电力监管论坛的谅解备忘录,各国已开始探讨进行电力贸易的可行性。 贸易便利化领域,目前中亚8国(包括土库曼斯坦)正在实施“海关集体行动计划”,包括海关单证和手续的简化、边境联合作业、建立转关运输系统、共享信息和信息技术、风险管理和后续稽查、能力建设等。我国牵头其中的“海关单证和手续的简化”与“风险管理和后续稽查”两项。 贸易政策领域,合作着眼于推动本地区的贸易自由化进程,现正就有关国家加入WTO、本地区的贸易比较优势、区域贸易协定、贸易壁垒及消除后的优势等展开研究和讨论,并初步提出了诸如降低过境费用、简化通关手续等政策建议。(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