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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七月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09:2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 近日,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对涉及面广的收费,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暂行办法》强化了定价收费的审核。如审核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收费,申请单位应提供相关中介机构或专业机构出具的成本审核资料,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涉及面广
的收费,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暂行办法》200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徐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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