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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劳动部门介入调查使用未成年工事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11:49 南方日报

  陈香国 汪万里

  昨日本报报道的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初三学生在东莞打工,每天工作逾13个小时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昨日上午,东莞市劳动部门对塘厦时唛特电器厂使用未成年工进行了查处。

  劳动部门

  使用初三学生工是否合法尚无定论

  昨天上午,东莞市劳动部门、塘厦镇政府和塘厦劳动分局积极介入了事件的调查。上午10时许,记者和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时唛特厂时,厂里已经将来自陕西商洛市山阳县的学生全部叫出来在广场列队,记者了解到,这批学生还包括28名来自四川绵阳的学生。

  劳动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厂方和学校签订的协议上,时唛特厂共接受260名山阳县的学生,但是厂方称实到的学生只有240多人。这批学生都是在16岁到18岁之间,最小的学生年龄也达到16岁。塘厦劳动分局一负责人表示,16岁以上(包括16岁)18岁以下属于未成年工,是可以进厂工作的,但是,对未成年工要重点保护,加班时间不应该过长。对这个事件,劳动部门将进行重点监测,并将不定期进行回访。

  至于是否有学生私自改动户口本复印资料,该负责人表示,这些属于陕西方面的公安部门管理,目前还没法确认这些事实;至于这种劳动输出是否存在问题,要听当地教育部门的意见,目前对这种情况还没有一个定论。

  厂方

  使用未成年工是无奈选择

  昨天下午,记者在约见了时唛特厂的行政部黄主管,他称这次使用未成年工是厂方无奈的选择。黄主管告诉记者,今年年初,他们厂接到了大量的订单,但无法找到足量的工人。后来,“广西盛名”一个叫黄少波的经理联系到厂里,经过多次协商后,厂方也专门打电话到学校询问,确认没有问题后,厂方才决定用这批未成年学生的。

  黄主管告诉记者,他们这次给学生的工资是每天17元,每天还有1元的补贴,加班工资按每小时2.5元算,此外,学生能够拿到全勤奖的话,每个月还有60元的奖金。但是按照他们和“广西盛名”的协议,他们所有的工资都是打进“广西盛名”提供账户,所以,对学校怎样分配学生的工资,他们并不清楚。

  学校

  每个学生要交700元给“广西盛名”

  昨日下午,负责组织这次学生到

东莞打工的广西盛名公司一部门经理易善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每个月给学生发100多元是给学生的零用钱,剩下的钱除去学费和一些必要的支出外,我们会如数返还给学生,不会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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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一分钱。”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山阳县职教中心朱主任。朱称,学校和广西盛名教育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订合同,由广西盛名负责联系实习的工厂。“每个学生向盛名公司交纳700-800元的费用”朱说。600多名学生,每人交700多元,这一笔费用总额近50万元。朱告诉记者,这些钱全部是盛名公司拿走的,职教中心没有从中分成。

  陕西山阳教育部门称:

  初三学生打工是贫困地区经验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山阳县教育局、山阳县职教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承认,共组织了657名学生到东莞等地打工。记者也了解到,组织部分初三学生进工厂是得到了当地教育部门允许、支持的,山阳县教育局职教部李股长称,“对初三学生进行分流,组织他们出外打工挣学费,这在贫困地区是一种经验”。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山阳县职教中心朱主任。此次在东莞被发现的山阳县初三学生,就是通过职教中心出来的。朱告诉记者,山阳县是全国重点扶贫县,人均年收入仅1000多元,很多学生因此交不起学费而不得不辍学。“一些学习成绩差,家庭贫困,无法考上高中的学生,我们通过工学结合方式,实行零学费入学制度,报读我校任何专业的学生,我们就组织他们在入学前进工厂实习,实习期间学生所得的工资,扣除应交学费和其他费用后剩下部分由学校返还给学生。”

  这种做法已推行多年了,在贫困地区,这是一种经验,被承认并得到了家长、学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的。

  山阳县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商洛市教育局职教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这657名进工厂的初三学生,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打工,而是进职业学校之前的实习,他们的身份还是在校学生,只不过是先接触操作性的东西,回到学校之后再学习理论知识而已,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山阳县职教中心朱主任告诉记者,这件事情上,唯一不太合适的,就是现在这些孩子每天工作13个小时,合适的工作时间应该是10-11个小时。他表示,会提醒厂方缩短学生工作时间,但他不会把学生撤出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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