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4月11日讯(记者 王颖军 实习生 刘洁)随着全国性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步伐不断加快,机构设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山东保监局为此制定了《山东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山东保监局负责人今天介绍,《指引》的最大特点在于,除了对机构设立所需申报材料进行了详细说明外,还针对机构设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监管提示。
自2005年以来,山东省新增省级保险公司7家,目前还有6家正在筹建。新公司进入后,面临铺设分支机构的问题。山东保监局在受理机构设立事项时发现,一些公司存在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真实、选用的高管不合格、机构设立重速度轻质量等问题。山东保监局制定该《指引》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减少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盲目性。
《指引》明确了分支机构设立所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依法合规,严格要求;科学规划,循序渐进;严格考查,选好高管;完善信息系统,确保管控到位。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从筹建、开业、营销服务部设立、分支机构改建四个方面作了详细的指导。并以“监管提示”的方式对公司的机构设立计划、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新设机构开业后应主动加入行业协会、遵守行业自律公约、主动与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沟通等多个方面作了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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