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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官火线补课知识产权审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1:30 第一财经日报

  佛山中院创新求解四大难题:赔偿额偏低,行政、刑事保护力度不够,证据标准过高,诉讼成本极高

  本报记者 王佴 发自广州

  王学堂现在最揪心的就是学习。

  “学习,学习,我每月最大的花销就是买各方面的书,因为知识产权案子五花八门,我发现自己不懂的东西太多了。”王学堂是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民事四庭的法官。这个法庭是禅城区法院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庭。

  2005年9月,该法庭根据广东省高院《关于指定广州、深圳、佛山市部分基层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通知》而设立,王学堂也是在这个时候从山东某法院调到了这里。

  王学堂在网上的绰号是“法呆子”,他最大的业余爱好是在网上与法学爱好者进行交流。但即便是这样,8个月以来的知识产权审判,已经让他感慨颇多。

  挑战法官智力

  2005年成立至今,短短几个月内,禅城区法院民四庭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1件,涉及侵犯发行权、商标侵权、网络侵权、照片著作权侵权、软件著作权侵权及竞业禁止等众多类型。

  这让法官们不得不直面原有知识面狭窄的困境。最让王学堂难忘的,是民四庭刚刚成立时遇到的两起案件。

  第一起是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诉北京三七二十一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两被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该案类型相当新颖,民四庭的法官们检索了所有涉及适用的法律,发现国内还没有一起类似案例,为了办好此案,全部法官就网络实名、搜索引擎、域名抢注及网络侵权等方面知识进行了“恶补”,仅准备的资料就有一尺高,最后形成的判决书多达15000字,25页。

  而在随后受理的一起技术秘密转让一案中,全案资料均为外文,厚达1000多页,且涉及专业技术,法官们又不得不经历了一次对体力及智力的挑战。一番艰辛之后,法官们终于在确认双方过错的情况下,适时提出调解方案。

  “照现在这个势头,今年我们庭受理案件有可能突破100件。”作为民四庭的庭长,有着十几年审判经验的彭宜现认为,面对知识产权案专业性强、类型新颖的特点,现在最好的方法仍然还是模仿,“没办法,除了专利案要由中院来审外,其他各种各样的案子我们都会碰到,现在我们主要还是研究判例,并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

  为什么是佛山中院

  彭宜现经常请教的对象,就包括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庭长余品图和副庭长郭云雄。“我们十几年前接触知识产权案件时,全法院的同事,还不到现在的三分之一,负责知识产权的法官,就更少了。”彭宜现说。

  佛山市中院已经具有知识产权审判经验整整12年。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度最高院“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调研”子课题》显示,近年来,广东省内的广州、深圳、佛山三个中院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占到了全省的85%。作为一个普通地级市的佛山更是令人刮目相看,“其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达到、接近甚至超过上述发达省份和直辖市全年受理知识产权案件。”

  “上述发达省份和直辖市”指的是长三角的几个省市。2005年上海审理知识产权案676件、江苏审理825件、浙江审理806件。

  据郭云雄介绍,佛山中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多的主要原因在于:首先,佛山属工业制造城市,产业升级换代快,故此,专利申请量多年居全国地级市之首;其次,佛山的陶瓷产业、纺织产业是支柱产业,于是围绕此类产业的著作权纠纷也是其他地区所少见的;第三,社会观念上,目前佛山的产业特征是以配套为主,以自有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为主,与珠三角其他地区以对外加工为主不同。

  “佛山的企业多有自己的品牌,企业无论大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都特别强,这已经成了传统,差不多每年,都会有一个全国或世界级的知识产权会议或论坛在佛山召开,甚至陶瓷工匠每做一个新的工艺产品都要去做个公证,这在其他地方是几乎没有的。”郭云雄说。

  佛山市常务副市长黄维郭此前向新华社记者介绍,佛山拥有的知名品牌数量居广东第二,全国第四,全国地级市之首。目前佛山中院受理的案件中,专利案件所占比例始终在35%以上,最高峰时达到65%。

  据郭云雄测算,每年至少有十几家外地的企业,专门选择来佛山立案,“因为我们的效率高。”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知识产权问题。2005年全年,最高人民法院加大了对侵犯发明专利权、技术秘密、网络和音乐电视著作权案件的审判力度。地方各级法院共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529件,上升28.28%;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13393件,上升38.04%。

  知识产权保护四障碍

  据佛山市中院民三庭的统计显示,著作权纠纷案件大量增长是近年来收案的显著特征,也是造成近年来收案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商标和不正当竞争(包括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等)案也呈现稳定增长态势。

  据广东省高院的调研材料显示,目前企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存在的意见,集中表现为四大问题:赔偿额偏低,行政、刑事保护力度不够,证据标准过高,诉讼成本极高。

  据郭云雄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对具体的侵权赔偿标准多按以下几类方法计算: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润;按权利实施许可费的倍数定额;法院根据侵权的构成要素酌定。

  “赔偿的主要问题在于赔偿额的量化,中国中介服务机构不发达,很难有权威的机构能将损失与利润定得让双方同意,于是实践中多采用法官酌定原则,这必然会造成权利人获得的赔偿事实上可能不足以弥补其损失的现象。”郭云雄说。

  至于行政与刑事保护,郭云雄认为主要问题是,公安机关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侦查,如何与一般的刑事犯罪侦查区分开来。对于证据标准,企业要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有保存证据的习惯,否则法官不会“法外开恩”。

  对于反映最普遍的居高不下的诉讼成本,郭云雄表示,知识产权案诉期长、成本高的问题,目前仍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佛山中院现采用的做法是侵权成立时,对原告的律师费、调查费中的合理部分作为原告损失的一部分判令被告承担;法院除按最高院规定标准收取受理费及保全费外,不再收其他费用,“我们对证据保全是不收费的,诉前禁令每件也只收取1000元。”

  伴随着佛山年均近20%的经济增长,佛山市中院民三庭庭长余品图预计,今后几年佛山的知识产权案件也将继续增长,“2006年,我们要尝试通过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专家证人制度,来提升知识产权案的审判效率和质量,否则在法官人数不变的情况下,还依传统的方法办案,只能拖垮我们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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