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保定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的八个新特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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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10:52 国资委网站 | |||||||||
最近,保定市政府国资委结合贯彻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保定市“十一五”国有经济发展规划提出的新要求和国有企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保定市国企及国资改革思路,以期提高工作针对性、时效性,保定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呈现八个新特点: 真正解决国有大型企业改革发展问题。重点抓好天威集团、宝硕集团、天鹅集团、
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力度。重点抓好涞源钢厂、涞源铜矿的破产运作。 建立和完善企业发展规划策划体系。以规划发展引领改革,探索组建保定市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与投资专家委员会、审核小组等工作机构。对监管企业重大规划、决策、投资、项目等进行评估论证,降低国有资本运营风险。 创新国有资本运作方式,建立和完善国资运营平台。组建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以此为平台,在服务国企改革、推进资产重组、化解金融风险、降低改革成本、破解改革难题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创新国资监管方式,提高日常监管的效率和水平。积极推进向国有独营、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派出监事会、专职监事、董事等制度建设,以事前、事中监督为主,参与企业改制全过程,把监事会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年审有机结合,提高监督时效。 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发挥业绩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作用。在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的基础上,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统一纳入企业考核目标。以期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配套的制度改革。 贯彻新《公司法》,提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效能。按照新《公司法》要求,健全董事会制度,突出董事会集体决策作用。进一步健全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和派出监事会制度,完善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规范和完善国有产权向企业管理层转让,做到企业管理层持股公平、透明、规范。 真正落实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做到“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和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依法对企业、事业、金融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