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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国资委党委对2006年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提出要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10:12 国资委网站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廊坊市国资委党委以“坚持党性、坚持重在政治表现、坚持入党自愿、坚持个别吸收”和确保质量不追求数量为工作原则,结合企业实际,对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提出要求:

  1.各企业都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更新观念,切实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紧迫感。在思想方面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发展党员工作,把
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议程。

  2.采取“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逐级落实,分类管理;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保证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地进行;强化党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坚持综合培训和上门指导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四步走的工作措施,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3.突出重点,围绕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主动培养,拓宽培养渠道,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4.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培养、教育和衡量申请入党的同志,坚持党员标准,确保新党员质量。重点围绕有无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献身改革开放现代化事业,做好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把关,认真履行入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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