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 侯林利) 日前,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05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7279元,按照这个标准,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缴纳以及因工伤亡补助等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调整,与去年相比,农民工个人缴费最低档每月多缴7.26元,最高档每月多缴24.2元,因工伤亡的补助最高支付金额为751104元,增幅为18.04%。
2003年3月,《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施行。《办法》
规定,农民工的综合社保缴费基数按8个档次缴纳,即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20%、150%、200%进行缴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了社保的农民工发生工伤伤害,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使用新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后,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标准都将大幅提高,增幅为18.04%,最高支付金额可达到751104元。
此外按照规定,农民工参保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时,可一次性获得老年补贴=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综合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本人累计缴费年限数×0.6%。参保者如不在成都市从业或停业,凭有关证明,社保经办机构可将个人帐户中本人缴费基数8%的累计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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