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也有了质保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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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5:36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4月9日讯(记者 袁超 实习生魏彦坤)继去年10月1日实施《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后,商务部本月4日正式出台的2006年公告第22号《二手车交易规范》对二手车市场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规范》不仅提出了针对二手车的质保问题,而且还首次对个人间直接的二手车交易行为进行了规定。 《二手车交易规范》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
记者以买车者的身份拨通了济南某二手车市场的电话,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对二手车也实行质保服务,但能够享受“质保”服务的必须是购自本公司且在销售展示区的车辆,质保范围是3个月或3000公里,在一些方面已经达到了商务部发布的《二手车交易规范》的要求。但其质保范围却只局限在发动机系统方面,这与《规范》中的质保范围还有一定的差距。《规范》要求二手车的质量保证范围应包括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规范》中同时规定,允许个人之间的直接二手车交易,但交易双方必须向二手车交易市场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和车辆证明,签署买卖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