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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改再进一步 国内采油征收特别收益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 14:17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张衍阁 北京报道

  396亿元。这是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4月3日公布的2005年净利润。除了受益于去年底中央政府给予炼化业务的100亿财政补贴之外,受惠于国际油价的大幅上涨,上游成为中石化的业务支柱,去年勘探及开采板块经营溢利贡献达468.71亿元,增长83%。

  不过,这一大笔钱将不能全部留在中石化公司用作股东分红或再投资了。这笔钱中的一部分,将被作为“特别收益金”用来补贴一些弱势群体与公益性行业。

  根据

国家发改委3月26日出台的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将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水平,同时建立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适当补贴的机制。而补贴的钱,正是来自“暴利的上游”——自调价之日起,中央政府将开始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征收“特别收益金”。

  折衷之举?

  按照财政部同时出台的《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特别收益金的计算方法采取累进制:石油公司以每月的平均油价为单位,如果该月的实现油价超过每桶40美元,超出部分缴纳20%特别收益金;实现油价介乎40至45美元之间交20%,45至50美元为25%,50至55美元收30%,55至60美元收35%,60美元以上统一收40%。

  “解决高油价问题国际上早有成熟经验,就是用税收调控代替价格调控。”银河证券石化行业分析师李国洪4月5日出具的分析报告称,“世界多数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都采取高油价时征收较高石油资源税而补贴下游消费者的做法,来解决高油价问题。”

  在此之前,中国虽然去年7月1日也曾上调了石油资源税,但是税率之低且不说,从量征收的资源税也与油价无关,不能做到高油价时高税率,低油价时低税率。

  “三家石油企业是国有企业,国家作为企业所有者有权对企业产生的利润采取一些新的分配办法。”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桓说。他认为特别收益金构成了政府对国有企业除增值税、所得税和资源税之外的一部分“非税收入”。

  “中国既是原油生产大国又是消费大国,油价过高或者过低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这就需要国家对油价进行调节。”社科院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史丹说。在他看来,利用特别收益金这种类似于暴利税的手段,表明国家对市场调控手段的运用渐趋熟练,从原来单一的价格手段转为税收和价格配合使用的手段。

  但是,国泰君安(香港)石化行业分析师刘谷认为,这种对上下游价格关系的调节,只是对过去政策的一个补救。特别收益金既然没有作为一个长久的“税”来征收,就可能意味着这并不是一个可持续的措施。

  “这只能是一个折衷的办法,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刘谷说。

  一方面,原油价格从2003年到现在价格大幅上涨,中国社会短期内难以承受。此时,既要通过一个市场化的价格来引导社会消费,节约能源,又要照顾公益行业和弱势群体。

  另一方面,中国原油对外依赖程度已经达到40%,无法自成一个价格体系,不得不面对国际油价的波动。在此情形之下,国家也理应更多地支持上游产业,使其在世界范围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进退维谷,国家首先将天平偏向了价格承受能力弱的行业和群体。

  损益之间

  4月3日,在香港举行的业绩发布会上,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表示,对于中石化来说,单以3月26日成品油价获调高250至300元每吨,减去中石化在4月份开始要交的特别收益金,已产生纯收益。日后上下游的效益据此方向调整,对于中石化的影响是正面的。

  上游业务强大的中石油和中海油可能会为此付出一点更多的代价。

  根据刘谷的测算,以2006年征收三个季度计算,预测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约需上缴190亿元人民币左右的特别收益金。相对于近年来原油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而言,“影响不大且在可承担范围内。”

  至于特别收益金的征收会否影响公司的海外投资,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的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还很难对此作出判断。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张学诞认为,对国内采油征收特别收益金,可以刺激中国企业去海外找油,这也符合中国的能源战略。

  目前,对公益行业和弱势群体补贴的具体操作方案尚待财政部进一步公布。其中,对种粮农民将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通过综合直补予以补偿。本报获悉,这部分补偿将很快下发。

  而成品油调价对农业、渔业、林业以及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行业的影响,则还有待各方消化。

  也许,在资源紧缺的现实之下,公众还是不得不部分地为能源涨价买单。而公众最终将要面对的,则是成品油价格的市场化形成机制。

  铺路成品油价改

  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之日,就是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出台之时。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对本报表示。

  “在从基本思路基本方案上都已经有了,只是目前时机不太成熟,主要还是因为国内外成品油价格倒挂太严重,如果成品油价格改革迅速出台,会导致国内成品油价格大幅上升,中国社会恐怕很难承受。”他说。

  目前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实行的是“一个月跟踪法”,即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一个月前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若变动幅度超过8%,发改委会重新确定国内成品油的基准价。

  今年2月份,发改委组织的一次成品油定价机制研讨会上传出的一份改革方案被炒得沸沸扬扬。该方案的大体内容为:一是价格调整的周期缩短,原来是以月加权平均国际油价作为调整的基础,调价间隔减少为10天;二是计价基础改变,由原来以国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改为根据国际原油价格进行调整。但是这份方案很快就没有了下文。

  一条最稳妥的道路最终被选择:先出台种种渐进的改革方案,使价格差逐渐缩小,让相关行业和公众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特别收益金的征收则是这种努力的一部分。“征收特别收益金是为涨价做准备,把征收上来的特别收益金用于补贴一些公益性的行业和弱势群体可以减少将来油价上涨的压力。”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能源问题专家牛犁说。

  而成品油价格的小幅上涨,也缓解了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倒挂对炼厂造成的亏损压力。

  “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原油价格上涨带来的问题,最终也需通过原油价格上涨带来的利润解决。解决过程当中,一个围绕成品油提价、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正在形成。随着利益链的传动,成品油定价改革也将一步步达到既定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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