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抓紧制定制药企业环境准入门槛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 15: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 (记者 卫敏丽)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胥树凡7日表示,我国制定《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目前已进入关键时期,各类子标准的初稿已基本完成,正提交制药行业和学术界有关代表研究讨论。 胥树凡是在正在浙江台州举行的国家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研讨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胥树凡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控制污染源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的重要保证,国家将加大对重污染行业环保的监管,制定和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让自己对他人负责任,应该成为每个人的行为准则。”参与本次研讨会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白骅表示,制药的目的是为人类的健康带来福音,如果不重视环境保护,就会对人们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威胁。从制药企业本身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也已成为重要一环。 据《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负责人邢书彬介绍,我国尚未发布过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制药工业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其指标及标准值已不能适应制药企业的发展和环境管理的需要。 据了解,《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工作于2003年启动,在对国外相关标准、国内外制药工业生产工艺、排污特点等进行调研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已初步确定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体系由7个子标准组成,分别为发酵类、化学合成类、半合成类、提取类、生物工程类、中药类、混装制剂类。目前,各标准计划将在4月底完成征求意见稿,标准预计今年年底出台。 本次研讨会为期两天,期间将对我国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污染防治技术及政策、清洁生产技术、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污染防治措施运行与管理等课题展开讨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