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创建农村金融服务个性化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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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 10:42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本报兰州4月7日电 记者姜欣欣 冯宗敬报道 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金融界亟须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在注重解决共性问题的同时,创建农村金融服务的个性化模式。这是今天本报与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省金融学会在兰州联合主办的首届甘肃金融论坛上,与会代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服务”这一主题达成的共识。
首届甘肃金融论坛由金融时报社社长汪洋主持,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甘肃省副省长冯健身、甘肃省省长助理陈有安、金融时报社总编辑宋辅良、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刘贵生、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杨明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松奇等出席并发表演讲,甘肃金融学会的部分成员参加会议并进行了研讨。 冯健身在致辞中表示,甘肃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难度更大,任务更加艰巨。举办首届甘肃金融论坛,专题研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金融服务,抓住了党政关注、群众关心的核心问题。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对于促进甘肃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陈有安在演讲中提出,农村金融是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为此,甘肃要坚持不懈建设好的金融环境,充分发挥现有金融资源的整合效应,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和加快建立政策性支农投入的长效机制。 苏宁在论坛演讲中指出,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金融机构努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一是积极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二是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提高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三是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积极推进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发展;五是发挥农村信贷服务政策的引导作用。苏宁同时认为,虽然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已经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制约了当前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苏宁强调,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必须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加强中央银行信贷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体系,主要包括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创新和丰富支农金融产品、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促进农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 刘贵生在演讲时提出,项目带动融资是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中可供选择的融资模式。考虑到欠发达地区的资金需求和供给能力,各级政府在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应把各种资金需求划分为规模不同、风险不同、收益不同的建设项目,坚持通过具体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其他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 杨明基在演讲中针对甘肃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与会议代表交流了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新思路。他认为,要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前提就是要有促使金融机构积极面向农村市场的信贷机制。为此,需要针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政策性银行以及多种多样的小额信贷组织三类主体进行制度设计。 汪洋在主持论坛开幕时亦表示,中国经济尤其是农村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要靠我们自己结合中国实际,结合所在省市地县的经济发展实际,在注重解决共性问题的同时,创建新农村金融服务的个性化模式。《金融时报》将重点报道和关注这方面的有关成果。(关于此次论坛的详细报道参见本报4月17日《理论周刊》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