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北京市民办医疗机构可进入社保体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3:48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 李锡铭

  北京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限制 

  北京市将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限制,这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有了明确的表述。《意见》的出台,反复征求了
35个委办局、近百位非公有制企业家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报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已于3月15日正式颁发。

  《意见》共分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完善社会服务、维护合法权益、提高自身素质、营造发展氛围等六大部分三十四条。《意见》针对性强,有所突破,有所创新的政策要点多。

  针对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领域问题,允许非公有资本投资基础建设,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参与轨道交通、公路、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允许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设;允许经营性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产权和经营权向非公有制企业转让或出让。

  针对社会事业、文化产业以及教育、医疗等准入问题,提出了制定改革意见和投资指导目录以及两个允许。提出制定社会事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和制定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明确非公有资本进入社会事业、文化产业的领域、方式和准入目录。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和社会组织独资办学、允许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进入社会

医疗保险体系,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针对政府引导资金支持问题,提出逐步扩大资金规模,完善和规范资金管理。为使政府专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使用,明确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提出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征集、评审、决策和投资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针对融资难问题,提出了建立再担保机构、促进担保业发展、健全信用担保体系的主要措施。建立再担保机构,有利于提高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促进解决融资难题,有利于政府对担保业的规范和监管,有利于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促进担保机构健康发展。目前北京市担保业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是,担保贷款规模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同时,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担保机构也存在着规范管理和控制风险的问题。意见中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损失补偿和退出机制,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

  针对服务体系不健全问题,提出了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创办中小企业中介服务大厅。创办市中小企业中介服务大厅的目的有三个:一是从服务载体上,重点整合全市各类中介服务资源,为非公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多层次的综合服务。二是从服务内容上重点提供“准生”以外的各种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如业务咨询、创业辅导、管理培训、融资指导等)。三是从服务与需求上,使中介资源与中小企业实现市场对接。

  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出建立市中小企业门户网,改善信息服务。网站的重要功能就是整合各类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地、最大限度地向全社会提供有关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的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方便企业和社会获取信息、增进交流与合作。经过几个月的筹备,中小企业门户网即将正式启动。

  针对减轻非公有制经济负担,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提出了停收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针对非公经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仅剩两项,即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只对个体户收,对私营企业不收,而乡镇企业、集体企业管理费早已取消,这就形成了同类经济性质群体收费不同、政策不一的情况,企业反映比较强烈。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鼓励非公经济发展,提出了取消以上两项收费。

  提出了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意见》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心和意志。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都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密切配合,完善和制定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形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合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